那个“伤残二级”是怎么回事?
福建小赵反转案,最早披露案情时,就暴露出来很多疑点。现在纠正了,那些个疑点都释清了吗? 相信有些疑点是释清不了的,好比古时候的“烛影斧声,千古之谜”,其实心里面明白,但是没证据或者没必要,也就不说了。 不过,那个关于“验伤”的技术性问题,还是在检察院的“监督”职责之内,不应该回避或含糊的,应该给群众一个交代。 当初报导:小赵救人后几日,被他踹伤的坏人拿着一张“伤残二级”鉴定去报案,公安以此为证,“见义勇为者”于是被“刑拘”。 这回案情反转,上级警方的正式公告中,原先的“伤残二级”不见了,新说法是“重伤二级”。 这就有点奇怪了,同一个案子,同一件事实,同一个警局,同一个伤者,主要“书证”的名头,怎么会不一样? 而且这个不一样,是很有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