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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精神病”散议

几年前热闹过一阵“精神病”,有地方把上访户关进“精神病院”,于是就有了新词“被精神病”。网上一片哗然,声讨权力把正常人变成“精神病”,类似“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话题。

但南京的情况是新界面,如果“精神病”的鉴定有水分,其出发点却是为了庇护,不是进行打击。

似乎“被精神病”也有唯物辩证法,不见得都是不好的。因为南京案例的启发,以后那些曾经“被精神病”的人真的胡闹起来,够不够得上“妨碍公务”?也是有想象空间的。

当然空间不大,如果决定因素是权力,能够“被”过去的,一定能够“被”过来。

想起来一件荒唐事,不久前一老同学去拜访一精神科医生。彼此熟悉的,吃过几顿饭,医生说不必再吃饭了,来医院挂个号,可以畅谈。

窗口挂号,要求出示身份证,挂精神科是实名制的。老同学懵了,并不情愿在精神病院留下“案底”,但已经有约在先了,就勉强挂了号,然后一起畅谈。

事后觉得懊恼,到我家说起此事,听了都觉匪夷所思,那医生认识的,怎么现在成这样了?真看不懂,莫非干这行久了,想法也独特了?

老同学“被”精神病院登记,好事是轮不上的,因为没有权力背景,一介平民,然一旦有什么坏事,这种记录就有可能被利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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