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于瑞典的那幕闹剧,零零碎碎的情节,拼凑得已经差不多了。剧情反转得狗血,如果再反刍一下,有些违背常识的话语,早就暴露了问题。
 
 
剧情初反转的时候,曾先生为自己辩解:我这不是撒泼。然后解释:他的就地“卧倒”,是为了向警察求助。
 
  依稀记得,还有官方人士帮解,那大妈坐在地上嚎啕,也是为了求助。
 
 
当时就想了,官媒的遣词很有意思。因为“求助”是正常动机,人在异国他乡,弱势本很客观,“嚎啕”能衬托出委屈和求助的正当性。
 
 
但是行为必须与动机相当,围观者不知他们的内心怎么想的,只能从其行为去推测判断,孰是“求助”?孰为“撒泼”?
 
 
就说“卧倒”,伴随着“警察杀人了”的哭喊,这时的“卧倒”,就有受欺负的画面感了。如不是恰好被路人甲拍的视频穿帮,舆论可能会跟着走的。
 
 
偏偏就有那么一段视频让大家看,看过的人大都会认为:那就是撒泼。不像是弱者的求助。
 
  就因为看到了撒泼,很多人开始不相信央媒的导向,收回之前的同情心了。
 
 
大妈的嚎啕倒也算了,文化不高,语言不通,规矩也不懂。但儿子受过教育,精通英语,又长期在国外工作,规矩不可能不懂。
 
  所以他的“卧倒”,除了撒泼,难有他解。
 
 
此中还有常识,一个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撒泼”?是不可以自下评价来否定的。因为“撒泼”一定是公论。
 
 
所以自己说自己不是在“撒泼”,非但没意义,效果还适得其反。众所周知,连什么叫“撒泼”都不懂,别人是很难与他讲道理的。
 
 
所以,媒体和大使特尴尬。他们不可能不懂何为“撒泼”。也肯定知道,“我不是撒泼”这话,违背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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