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扫话题,前两天聊了政治,叨了革命,然后就联想到孙中山先生的遗嘱了,“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遗嘱是孙先生临终前口述,汪精卫执笔记录的。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说的是革命方向和要务;第二部分是个人事务安排。
 
  从前我们只关心第一部分,第二部分都略过的。
 
 
现在再看看,其实第二部分才是真正的遗嘱:个人财物都留给妻子;第一部分则是政治事务交待,不属于遗嘱范畴。
 
 
以孙先生所受的西方教育来看,他肯定知道遗嘱是个人事务处置,所以第二部分干净利落,第一部分关于革命则只谈理想和要务,不涉及人事安排。
 
 
以孙中山当时在党内的威望,如果他提议谁接班,谁管啥,估计大家会接受的。当时围着聆听遗训的“同志”们,说不定就有人想听听。
 
 
但是孙中山没说,他革命的理想是追求自由平等,个人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而遗嘱是个人事务安排用的,他没留下话柄和遗憾。
 
 
而先于孙先生辞世的袁世凯留下的遗嘱,也是公私分开。他的家室庞大,不立遗嘱会生是非。而国家大事,个人政治情怀,他是用遗书交待的。
 
 
印象中,主要领导留政治遗嘱的不多。以前封建王朝,凡事按照祖制,不需要遗嘱。偶尔按遗嘱办的,对他们来说,国事就是家事,不存在公私不分。
 
 
但革命党人要分,辛亥革命之后,革命领袖们都明白,国事不是私事,不该由自己立遗嘱的。所以我们很少听到政治遗嘱。
 
 
倒是后来财产公有之后,又不断革命,继续革命,遗嘱的公私定义被渐渐混淆了。
 
 
一定会混淆的,因为革命群众都成长于公有制环境,很少有个人事务概念,遗嘱的原始定义都不知道,就悄然漂移到国家事务去了。
 
 
那年就发生过一场遗嘱风波,我们都读过重要文件,有人篡改领导遗嘱,感觉触目惊心,实在是因为当时不懂,社会主义国家的大事,怎可能靠遗嘱传递?
 
  或者那就不是遗嘱,后来有过传闻,只是无法相信,当初是红头文件传达的。
 
 
倒是我们群众自己该照照镜子,当时有多么愚昧?以遗嘱为圭臬。直到现在才明白,迟到了多少年?
 
  现在傻瓜也明白,去度娘一查就知道了,遗嘱是处理个人事务用的。
 
  厘清了遗嘱概念,这个清明节的清明,也算有了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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