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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延迟退休”

   

老友是研究社保基金政策的权威,有幸常听他的高论。关于延迟退休的话题,体制内他最早提出,看出大势所趋,接轨国际通则,很职业化的论述,我每每附和赞同。老友多才,对其“术业有专攻”的欣赏,也是一种理性的趋同,如果我是社保官员,也会这样建议和探索的。

   

不过回到公民立场,我反对延迟退休!因为这只是治“标”,社保的问题不是线性的,离不开改革的大环境。非线性的问题,可以抽象研究,不可能孤立解决。我国的改革在深水区前举棋不定,社保改革很难单兵突进。单纯地提延迟退休,只怕会引爆社会矛盾,大家都没有太平日子过的。

 

 

延迟退休并不是一个技术性问题,事关人民的核心利益和国家的诚信,如果理由不合适、不充分,国家不可以将责任让民分担,更不是一个人社部可以随便号令的。全民所有制几十年了,养老的钱都到哪里去了?“剩余价值论”是普及教育过的,又一直说我们的制度最好,几十年下来一定不差钱,更不可能不留养老的钱,如真有缺口,需要有可信的解释。

 

 

此外,即使公务员的养老金高一些有其合理性,但公务员队伍过于庞大是否合理?在他们退休后会形成长期的扩大的资源消耗。如果对此视而不见,光是延迟退休,怕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还会侵犯基层群众的利益,动摇社会基础,得不偿失。这个问题,与老友的研究无关,却是必须先要解决的。

   

有过前车之鉴,因为延迟退休年龄,欧洲很多国家都出现过骚乱。但人家的其他社会矛盾不如我们突出,事情熬一熬也就过去了。我们这儿到处都有火药桶,涉及普罗大众的政策,不火烛小心不行。制度是一种高级约定,任何单方面对大多数人的违约和背信,都会有代价的,应该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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