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在商会开会,意外听到会长讲,朋友的集团公司最近雪崩。
不会吧?朋友比我小几岁,一直低调稳健,业务做得好好的。两年前随市工商联去东北考察,他的哈尔滨分公司也搞得有声有色,让人不胜羡慕,我一出上海就输。
会长扼腕叹息,朋友的一个部下做工程行贿,对方被抓后供了出来。划账送的钱,铁证赖不掉。部下为减轻责任,辩护是单位行贿,于是朋友作为法人代表,要承担相应领导责任。
朋友是做工程的,法人代表一旦受了刑罚,工程招投标资格就马上没有了,公司将生不如死。
也是没想到的,朋友公司内部实行承包制,利润都是承包者的,公司只留三个点管理费。当然漏洞客观存在,一旦出事,就全军覆没。
朋友的部下托律师带话,对大家说“对不起”!口供却不愿意改了。他怕吃官司,这事个人行贿5年以上,单位行贿5年以下。知道会连累公司同仁,愿意竭全家所有,收购公司的全部股份。
朋友是改制公司,他以不到30的股份控股,其余股份是林林总总的老员工持有。大家怕事,怕公司到后来一文不值,都把股份交那人换钱了。原来值3亿的公司,一下子缩水只值1亿了。
朋友变成了小股东,他本想打官司证明自己不知情,但新的大股东在大狱里,不想让公司赢这官司的,朋友的律师研究后,劝他放弃,因为毫无胜算。于是,朋友也卖掉了股份。
打拼30年的公司,一朝慌乱易主,也是可怜。
更可怜的是几百个无辜员工,原本工作得好好的,有活干,有钱拿,有假可休,突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老板换人,新老板在大狱里,他们集体失业了。
商会知道后伸出援手,已经晚了一步。商人要面子的,出让股份前未告诉商会。那只能让他配合做好员工遣散工作了,因为人已经不是老板。
标准的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飞来横祸。顷刻间雪崩样的祸殃,让旁观者也目瞪口呆。
虽然都知法、认错、服输,但商会的老板们还是抱不平。同样的事情,挂靠国企的行贿者多了,他们的领导会这样处理吗?且如今买官卖官成风,买官的有几个被判行贿?
俺一直无语,只能约会长一起另找机会安慰朋友,他卖股所得交了税,只能在市区买一套3房。
周六要去日本,公司20年庆,5年以上的员工去日本玩一圈,回来后约他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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