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开车去宜兴,洽谈一款新产品开发事项,回家后疲态备现。儿子晚习回家,无意中和我谈起了“笔经”,却使我疲劳顿消。
我喜欢用钢笔,特别喜欢金笔。吃的、穿的均无讲究,惟独笔一直用名牌,不是因为“炫”,家里用是没人看见的。只是好笔用起来顺手,笔尖软韧柔滑,出水通畅,行文的思路也不纠结。每晚泡上一杯茶,执一支好笔,记忆于是在思想中浮动。
几乎没有用过墨水笔,有人送过我很好牌子的墨水笔,转手就送了人。那玩意儿写东西不耐劲,一会儿墨水就没了,而且写起来手感硬,笔尖和心灵没有呼应,拉不出思路来。至于平常的一次性墨水笔,我从来不碰,除了感觉差,还认为它不环保,用完即丢,很浪费的,不像钢笔,用的只是墨水。
圆珠笔也用得少,刚下海经商时,上海二医大校长老范来我办公室送我一支Waterman圆珠笔,我专用它开发票,从此成了摇钱笔,自然珍惜。但平时是不用圆珠笔写东西的,虽然它比墨水笔滑畅,但我喜欢水渗纸面的感觉,而且好牌子的圆珠笔换一次笔芯麻烦而且太贵。
用金笔并非奢侈,中学毕业时,亲戚和同学各送我一支小包尖的金笔,伴随我渡过了整个学生时代和官场生涯。尽管当时家境还贫寒,一支金笔在手,心里总是踏实,何况金笔写字,确实手感很好。
现在用的金笔,支支都有历史,玄色的Montblanc,是走入新世纪时在南京路买的,正巧路过一家专卖店,买了一支给自己留个纪念。04年去香港出差,在机场闲逛时,冲动了一下,又买了一支更好的,但用了一二次就不敢用了。那不是实用的笔式,富丽堂皇的样子和我土不拉几的样子不配,洗洗干净收起来了。那支黑色的“卡地亚”金笔是06年底去香港时,在海港城的连卡佛买的,可是捡了便宜,才两千多元钱,只是出水过于汹涌,用一会儿就得灌墨水了,放在公司里用。
现在主力用的笔是Aurora,那是07年5月作为上海民营企业代表去北京中央党校培训回来时在首都机场买的,写字的感觉特好,重要的是灌墨水的容量大,灌一次可以写20来张纸,所以常备身边。
或许是受我影响,公司里用钢笔的人渐渐多了。儿子说:“现在社会上用钢笔的人也多了,钢笔的缺点,就是灌水麻烦了一点,但用起来的感觉好。”可见大家的想法相同。他说要买一支经典的“派克”送我,我当然高兴,手中那支Aurora笔尖已快磨秃,正好补上,况且儿子送父亲的笔,用起来更带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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