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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引桥起点上动脑筋,不让“超载车”开上高架道

无锡高架侧翻事件,最新爆料说,前后有两辆“超载”重卡上那路,一辆载6卷钢带,一辆载7卷。

超载霸王啊,以每卷钢带重28吨计,加上车辆自重,那一时间的高架道,是百吨接着百吨的碾压,终于承受不了侧翻了……

事故调查在进行中,我倒在想如何“亡羊补牢”?

既然“超载”禁不绝,高架侧翻屡屡发生,之前哈尔滨和上海都有过,何不在技术上想想办法,保证高架道路不侧翻?

新闻中,母校同济的桥梁老师介绍,侧翻的高架是单柱桥墩,不如双柱桥墩稳健。

道理肯定正确,但为什么很多城市要舍稳而设计成单柱呢?因为城市空间条件限制,不得已耳。

这位老师说,上海高架道,除了一些引桥是单柱,主桥体都是双柱墩支撑,意思是稳稳的。但是,之前上海因超载而侧翻的,好像就是引桥。

不去查证了,我只是想说引桥。超载导致的高架引桥侧翻,相当接近于高架的主桥体,引桥的低起点部分,由于与地面近,反而最稳,侧翻不了。

我的胡思乱想是:恰恰应该在最稳的“低起点”处动脑筋。

思路可不可以反过来?如果把最稳的“引桥低起点”设计成最不承重处,类似电器的“保险丝”,可以让超载车在安全区域里马失前蹄。

高架道侧翻,越是高就越容易翻,而且后果越严重,如果在“低起点”轮陷,超载车自寻短路,开不到高架道上,损失肯定最小。

最更要的,这桥段如塌陷,不会危及人命。

这里说的“引桥低起点”,指引桥水平标高在1米以下的部分。这部分桥段,下面不会有人,车辆陷落后,也容易施救。

关键是要想到,设计和施工一点不难。

简单方案:如果高架限重60吨,把引桥1米以下部分做成一块限重路面,超载就塌陷,让车子动弹不得。不影响主桥和引桥的抬高段,更不危害过往车辆和行人。

高级一点的方案:把限重标段做成可变路面,超载车压上去会适度塌陷。路面下可以是弹簧组,也可以是电子液压结构,承重设定好,超载就轮陷。

“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国城市的高架越来越多,“超载”如果杜绝不了,侧翻的危险始终存在,未来老化也是问题,不如在安全区加个“保险机关”,把危险消解。

我们特色的问题,如很难彻底解决“超载”,就只能从道路的设计中,去寻找解决方案。

在这里自言自语,或许什么时候,高架道就真是这样设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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