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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惑

晚上去小区会所的健身房,在更衣室里巧遇一老朋友。他刚洗完澡出来,我刚换好衣服,寒暄一番俩人就并坐着聊了一会天,话题是某公的离婚。

“听说某公离婚了,你知道吗?”朋友探询地问我。已经有年头了,这样问我的人很多,大家以为我是知情人,我和他之间的关系,曾经非同一般。但我真的无可奉告,互不来往已经很久了,关于他离婚的消息,都是探询者传递给我的,不能视同答案回应朋友的询问。

然而朋友似乎是确认的,对我感叹了起来“想不到的,表面上这么老实正经的一个人,居然走出了这一步。”

我们的语境,交集在二十多年以前。那时官员很少离婚,领导和组织会鄙视,群众也有监督,因为另有新欢而离婚的,仕途一般会受到影响。所以某公的离婚就有新闻点了,最早就是从区政府里传出来的,各部门都有传的,一个老领导还直截了当地问过我,我还一头雾水。后来一个领导在一次聚会中确认有这回事,随即某公夫妻又双双出现在一次婚宴上,似乎是一种澄清。

但是,身边坐着的老朋友也是圈中人,他的再次提及,使我对某公的那次澄清有了问号。我说:“人是复杂的,不能凭表面现象下结论。如果情况是确实的,某公的人格形象就打折扣了,因为老年夫妻,一辈子都凑合过来了,现在另觅新欢,对老婆太不公平。”

我从不歧视离婚,两个人过不下去了,该分手就分手,也是一种文明,身边就不乏坦荡荡的离婚者。但如果男人因为自己的地位或者财产变化了,不顾昔日的情分而跳槽,就是另一回事了,这种人是不会有朋友的,也必然会成为人们的谈资。某公如果离婚了,应该和地位有关,他如欲隐匿,想必因为忌惮。

隐隐觉得,传言大概是真的,因为某公本人知道外面的议论,那次的主动“澄清”,就是一种设计,因为他们夫妻从前很少一起亮相的。其实主动和有关朋友提及一下,是一种更有效的澄清,为何不主动一下?一件毅然决然的事,又不想让外人知道,是一种标准的患得患失。

世上有很多事与愿违,本来很普通的离婚,一旦扑朔迷离起来,就会成为坊间隽永的话题,但愿那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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