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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是生命中的一个“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不仅仅说人是感情的主体,它同时也是感情承载的客体。客体相对于主体,要宽泛得多,不仅仅是人,还包括物和环境。人、物和环境构成了一种生命的“场”,感性地与人互动着,使人不觉得孤独,有踏实感。当然“场”最重要的部分还是人,亲人、友人、邻里和同学,构筑了一个动态的人情界面,衬托在我们每个人的背后,于是“场”就有了呵护主体的张力和灵性。

物和环境,特定而混沌,还包括主体与亲友或偶像有关的那部分展开。最经典的情感归宿处,要数我们每个人都熟悉的家,或者故乡了。那一桌一椅,一草一木,对于特定的主体来说,都存在着生命的呼应,给人一种熟悉感和安全感。所以回家可以使人放松,感到慰藉;重归故里,可以使人血脉贲张,引吭高歌。很多人会在心里说:“我回家了!”或者:“我回来了!”那是主体对于客体的回馈。所以每个人的家和家乡,就是他生命的一种“场”。

这种生命的“场”是动态的,有机的,既客观存在,又时时需要维护、修补和更新,否则也会因为时间的耗损而致贫瘠。对故乡来说,如果“少小离家老大回”,那就是“客”了,“近乡情更怯”,是因为已经有了疏远。人与人之间就更加了,除了血缘关系,过去的走亲访友,而今的“朋友在于走动”,都是一种维护“场”的行为。

生命的“场”不仅是物理性的,还有化学性和生物性,特定的气味以及美丽的外观和气质,都是“场”的组成部分。而人的社会性,更使得“场”的效应复杂起来,“富居深山有远亲,贫在闹市无人问。”就是人情“场效应”在社会性方面的呈现。因为社会性的缘故,组织和单位也就成了“场”的一个部分,和人的感情也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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