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提出:辽宁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因腐败瘫痪,不能履职了。那么,由辽人代会选出的省长、副省长等一干官员,也都该作废了。
   
俺也思考过,“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道理。但多想想还是明白过来,人大与政府,不是“皮”与“毛”的关系。
   
我们虽然不搞“三权分立”,在具体架构上,还是与普世价值有共轭的。人大与政府是“两张皮”,分立的各自成为系统,扯不到一起。
   
人大也许是培养皿,但政府从其中长出来后,不再有依附关系,所以辽宁人大亡,辽政府可以继续存在的。
   
以常情推理,处理这样重大的危机,领导们不会随便批示,一定会请顶尖宪法专家参与,把方案做得山青水绿,然后择善而从。
   
所以,这样的方案一定经过反复斟酌,“术业有专攻”,一般不会留马虎眼的。我等普通平头人,应该找不出破绽来。如有不解,多数是自己没想到点上。
   
早上打一场桥牌,回家后豁然开朗。除了“两张皮”的理解,关键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释法,它的司法解释是最高权威。
   
全国人大只代行了辽宁人大的职权,没有就辽宁省府说过什么,应该是认真评估过的。
   
一场大风波,让上下一起聚焦法律,如果由此可以推进宪政,也算是坏事中的好事。
   
什么叫宪政?这样以法定程序来应对危机,不靠领导批示,似有点宪政的味道了。当然,因为事态严重,要急诊抢救,顾不得了。
   
等事情安定下来,还会不会想办法完善法律,以法定程序办事呢?看福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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