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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和桥的公私之分

我们都知道,“路是人走出来的”,因为“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可是我们都没去深想过,早先由人走出来的路,后来的人其实是很少走的。人一旦把路走出来,就会让马驮着人跑,路于是谓“马路”;或者人乘着车行,路于是谓“大车道”。光让人走的路是成不了气候的,大路朝天,基本上是为交通工具准备的,只能让人走的,永远是车马走不了的羊肠小道。即使在人口集中的城市中,互联成片的道路网也不是为人的双脚准备的,让人走的人行道只是道路的边角料,而且永远局限在一个封闭的街区里,相互不会连贯。

所以路也只因为大家都可以走,才有意义。只有少数人或者个人可以走的路,永远成不了格局,只能是一条小路,“小园香径独徘徊”,也就意了了。所以虽然人天生喜欢走小路,走小路也可能离目的地会近一些,但是因为不能顾及更多人的利益,小路也就没有机会拓展成公路了。最初的公路是基于公共利益而自然成就的,是尽可能兼顾相关的各种个人利益的“交集”,一定是宽于任何个人尺度的。“公路”之姓“公”,就是因为其有极大的公共服务性,世界上最早的公共存在大概就是公路了,谁都可以免费在上面走。

然而同样作为公共存在的桥,为什么就不见叫“公桥”的呢?因为桥不同于路,它不可能是靠人走出来的,而必须由人工造出来,而且人在造桥之前,已可以通过舟楫在利江河了。所以桥不像路那样是出门必需的,人可以绕路而行,可以乘船摆渡,顶多麻烦一点而已,并不限制生存。最初的桥,大多是好心人捐造的,与人方便,也自己方便,基本顾及了公共需求,是一种公共属性的存在。所以江河上不会有私人之桥,也就不会有“公桥”的叫法了,桥只有大桥、小桥和木桥、石桥、铁桥之分。公是相对于私而言的,“公路”的叫法,是因为社会上还存在着一定数量的私路和介于公私之间的小路,桥就不需要了。

世界上桥少而路多,桥简单而路复杂,所以人常常会走错路,却很少会上错桥的(现在造的新桥除外)。同样因为路之复杂,人的认路水平就成了一种能力,世界上一些复杂的问题就以路作比喻了。政治上有路线问题,公司取向、人生发展乃至做一件具体的事情,都有路径设计的问题。走什么路?是可以由人选择的,路径设计甚至可以成为一种职业,很多咨询公司就是靠做类似寻路、辨路或路径设计业务谋生的。

条条大路通罗马,但是人的选择各有想法,肯定有人选择走小路的,那就是社会万象。但别以为小路都是风光无限的,虽有梦想,有故事,却也不是人人可以随便去走的,梦想和故事都是别人的或过去的事情,自己是轻易试不得的。在现代条件下,偶尔走一段小路,只是权宜之计,还是要设法绕回到公路上去的,应该努力掌握驾驶技巧和交通工具,设法上高速公路。只能让人走的小路,通行的效率不会高,一定得借助公共平台,得塑造出公共环境中的自己,因为人只有着眼公共的路,才会有自己的路。

走前人没有走过的道路,为什么要摸着石头过河?不仅仅是因为前面不知深浅,更是为了随后的架桥筑路,让以后的人和自己走得顺畅些,光摸着石头走过就算数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想要架桥铺路,还得心力相济,没几人可以有成就的。早已不是以脚丈地探路的时代,现下的高速公路,就是在前人没有走过的地方开辟出来的道路,但同时也是用钱堆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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