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文被删,大概是直呼两所大学的大名了,B大好像是部级的,应在“厉害了”之列,宣传教育是一口,可能说不得。
 
 
“那事”还是说得的。沈阳也已是弃子,没有讳可忌,所以不是“杯弓蛇影”,就是铜墙铁壁,高级别机构,民间随便说不得。
 
 
说不得就该自己管管好,B大教授的风流韵事,此起彼伏。前几年曾窝里闹过,后来不甚了了,现在风头虽过,网上还是留痕迹的。
 
  坏人肯定是少数,但一个单位的道德水平受“短板”影响,也是一个硬道理。
 
 
而且有事之后,又不好好清理污垢,这样的宽容与“藏垢纳污”的区别,外人也就搞不懂了。
 
 
搞不懂的事不少,当年B大为那事处分过沈阳,后来他主动要求调走,个人档案中当有处分决定。N大即便没有“外调”,档案也不翻?
 
 
除非处分决定没进档案,沈阳心里应有数,否则也没必要换单位了,但那就是B大的问题了。
 
 
N大没看档案,好像不可能。后来沈阳申报“黄河学者”,明确有“道德高尚”要求的,N大不可能不翻档案,必走的程序,而且权限在大学党委,学院管不了。
 
  党管一切,尤其是申报那个学者,要向国家报的,党委不审查?绝对没可能。
 
 
翻阅下“黄河学者”评选办法,国家级的哦,其中还有一条“要听取全国同行的意见”,B大来的专家,N大不听听原单位意见?
 
 
所以,所以,新老单位,应该都是清楚的,只是擦过而已。或者,还有其他游戏规则。
 
 
想起十多年前,体制内朋友对我聊过,沪上某著名高校,某著名教授与所带女博士生瓜田李下,教授寓所内公然晾着女生的内衣裤,且不避外人,朋友们去都见过的。
 
 
老教授乐不思蜀,人家博士两年,该女生的博士论文四年都没通过,外省家里的丈夫急了,赶到学校,手提把菜刀,追得教授落荒逃。
 
 
学校没有追究,此人平时人缘也不错,况且也就一面之词,而“家丑不可外扬”。但不久,女生的博士论文就通过了。
 
  一件旧事,因为沈阳而浮起。关于档案的疑惑,也就是聊聊,与我们没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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