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到一个新词,叫“同理心”,官媒批评某网红大公司“没有同理心,让人害怕”。
 
  之前孤陋寡闻,只晓得“同情心”,不知有“同理心”。
 
  再叩问下度娘,看上去那是一个很专业的名词,解释很复杂,乍看难得要领。
 
 
只好因陋就简,向熟悉的知识点靠拢。“同理心”的意思,大概就是“将心比心”,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具体两起事件,逻辑也差不多。去年12月1日,枫叶国应盟国要求,扣押了某公司的一叶扁舟,激起了神州官民的滔滔愤怒。
 
 
之后一段时间,某公司的领导频频出镜,话语中大义凛然,满满是正能量,不少老百姓都像打了鸡血般地鸡冻。
 
  我虽不那么鸡冻,也是手持一只新苹果,又买了台爱锅机来体验。
 
  不久曝过一个小洋相,说那家公司高管发推文,用的是苹果机。
 
 
媒体和部分不明真相的老百姓不高兴了。公司领导及时出面,大气地说:苹果也是不错的,自己也使用。
 
  当然那是小事,不足挂齿,而领导的解释也很有胸怀,很及时。
 
  但这回的“同理心”事件,以及高层领导的无语,就让人觉得了齿寒。
 
 
时间节点很巧,也是在去年12月,稍后了十几天,在全国人民同仇敌忾之际,苦主所在的公司,几乎如法炮制,把一个小职员送进了当地的看守所。
 
  不错,他们有权报公安,而抓不抓人是公安的事。
 
 
当然,公安抓了。但是检察院检察下来,认为小职员没有犯罪,决定不起诉而放人。还因为那人已被错关了251天,决定给予国家赔偿。
 
 
以我们有限的常识来读解,在我锅,公安抓了人且移送检方,最后认定不构成犯罪的,几乎凤毛麟角,一定是慎之又慎。
 
  还要“国家赔偿”,这个概率多小?所以,那个小职员一定够冤。
 
  好在只是小冤了251天,不是窦娥冤。但事情依法澄清后,围观者肯定要想,当初公司是怎么报公安的?
 
 
很难按常理想,自己的高管刚在域外陷囹圄,全国老百姓在万众一心地声援,自家还把一个小百姓以差不多的模式送入囹圄?
 
 
看不懂,真的看不懂。自己正在危机处理时刻,怎么可能“稍后”就加一个同样的危机给自己的小职员?
 
  忘记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两千年前的道理,比“同理心”来得更早。
 
 
莫非鞭子抽在自己身上痛,抽在小职员身上就是活该?一直骂人家双重标准,是不是身处强势位的都喜欢,一不小心就露馅了?
 
  这回公司的领导没有及时吭声。
 
 
倒是官媒举大旗,一句“没有同理心”鞭辟入里,接着的“好可怕”,让人彻骨冷。
 
  报道说,有大批人因此而“粉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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