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赵红霞移送检察院了,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害人”是雷政富。一时感觉错位,这个万众瞩目的案件,是官员腐败的经典之一,如果说雷政富是“被害人”,案件被关注的重心,就从反腐败转向为刑事犯罪了。猜想或有公关专家在幕后操刀,在雷政富案审结前,让赵红霞成为另一个案件的犯罪主体,雷政富作为高级官员的卑鄙恶劣形象,就可以大大地改善了。
想法不错,道理上也通,雷政富真的是“被害”的。是赵红霞“色诱”在先,雷大人才中箭落马,犯罪团伙把赵红霞当作诱饵,雷政富是不幸被“被猎杀”的。前朝曾国藩把“屡战屡败”改成“屡败屡战”之妙,如今被雷政富的朋友们玩得溜溜转,是不是想编排些情感转移,为雷政富的恶心和恶劣降降温?当初就有人想帮雷大人摆平事情的,想必他们之后也不会闲着。
对某些人来说,减轻雷政富的民愤很重要,减轻案件对官府的影响更重要。本来网上议论一边倒,长得像猪一样的雷政富凭什么压在赵红霞身上?不就靠着一顶乌纱帽?如果赵红霞是犯罪人,雷政富是“受害人”,情况就不一样了。事实上,赵红霞就是犯罪团伙的一枚棋子,所以从法律上说,雷政富先作为“受害人”出面是站得住脚的,功夫在于时间先后的算计上。如果先把雷政富自己的案子办了,再说他是敲诈案的“受害人”,舆论就不会烂漫,或许还有不少同情呢。
其实聪明点的,应该尽量把赵红霞和她背后的那些人撇撇开,她首先是那些社会痞子的“被害人”,然后又是雷政富那些龌蹉政要的“被害人”。这小女子还有点“冤”,她无爹可拼,无干爹可靠,想日子过得松快一点,就出下策拼自己的肉身了。如果说那些无赖痞子想教坏她,那些本该教化她领导,是不是挽救过她?恰恰相反,痞子就是在这些贪婪的领导治下猖狂得势的,而无良领导的荒淫无耻,更给了她最后一击。站在她的角度看,领导是这样的德性,这社会还有希望吗?
在赵红霞犯罪之前,领导们的风流韵事已经层出不穷了,她经过一次次一个个面对面的证实,只能在泥坑里越陷越深。如果这中间有一个领导正气些,不是色狼,真心把她当作朋友,或许她还能接收点“正能量”,可以迷途知返。事实上,她遇到的那些有权的领导,都是不齿于人的下流胚,那么就没有回头路了。
案中案,人叠人,谁是谁的“被害人”?大家都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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