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和联通终于投案“自首”了,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止反垄断调查”,避重就轻,承认自己有“价格歧视”行为,约等于外国人的“协议认罪”。
   
名词是创新的,比“价格垄断”好听一些,掩耳盗铃。之前的那些强词夺理,顷刻之间土崩瓦解,成为留给世人的笑柄,成为央企负责人立场和社会责任考核不合格的证明。按说应该有人随之提出辞职的,为侵犯人民利益的“价格歧视”承担责任,为之前对社会不诚信的辩解承担责任。无需承担责任的诚信,是空洞的,虚伪的,也许就是权宜之计。
   
发改委和央视这一次代表了民意,引领了民意,代表人民利益行使了权利,人民从心里给予掌声。尽管上网费一下子还没有降下来,这一个胜利毕竟是里程碑式的,国家机关对于大型国企公开祭出“反垄断”的大旗,证明了国家机器的权威,和其存在的合理性。法律与权力,不是一股道上跑的车。
   
官官相护是封建制度的思想残留,代表人民依法行政,才是执政行为的合法证明,才能赢得民心。一个有效的国家“红灯”,是一面正义的旗帜,可以消解很多的民怨,让百姓安居乐业。谁愿意有事没事的去发牢骚?去挺身而出抗议啊?国家机器正常运转了,很多社会矛盾可以消于青萍之末。
   
比较失意的是那张“邮电报”,事实证明,它与“人民”无关,只是为自己“主公”服务的“家丁”。早有朋友说过:现在冠着“人民”抬头的,多数与“人民”无关。那张报纸,如果放在报摊上,一定不会有人去买的,理应属于内部刊物,不知硬占着宝贵的公开发行“刊号”资源干吗?为什么不还报于民?人民不会去买的报纸,难道还兼容于“文化大繁荣”的时代潮流吗?
   
积重难返,终须得返的,一个好的开头,好评可以如潮。这不是在起哄,中国电信和联通,也算是部级国企了吧?至少主要领导是按部级配置的,怎就会有“价格歧视”呢?怎就不顾人民利益了呢?都说屁股指挥脑袋,本属于人民的国企,为什么恣意大刮民脂民膏?在挖谁的墙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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