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了几天共和史,网上的地理大普及又开始了。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民都知道了,黑龙江有个双鸭山,四川也有个堆满了旅游星级“A”的阆中。
 
  阆中的事件涉法,法院开大会公判违法讨薪人,引发了全社会的正义公愤。
 
 
前后两个三十年,不带这样连接的好吧?21世纪,都依法治国了,还开“公判大会”?践踏人权,学袁世凯复辟啊?
 
 
与“公判”配套的语境是“上纲上线”,不妨演绎下:这是和党中央对着干啊?与美帝暗通款曲?人家造谣说我们人权不好,阆中就做个实例送人啊?配合这样默契。
 
 
或者就是故意造事,目的是推销“三权分立”。法院召开“公判大会”,惹出争议了,县委出来说,有关方面开始调查。好像阆中市委事先不知道似的,法院行事很独立?
 
 
通常情况下,现在的法院不会要求开“公判大会”的,吃力不讨好。法官们好歹学过法律,知道是法庭威严,还是“公判大会”威严。
 
 
所以,一定是权力比法官大的法盲领导,才有可能要求开“公判大会”。官大一级压死人,法院不得不从。
 
 
从阆中官方现在公布的信息来看,开“公判大会”的初衷,是为维护当地旅游区的秩序。那更与法院的工作没关系,一定是法外之官提议的。
 
 
政法委书记也不可能,除了事不关他,开这样兴师动众的大会,也不是政法书记可以决定的。
 
 
最有可能的,是阆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思。而且一把手不可能不知道,这样重要的群众大会,即便是法院或者政府想开,总得要“上会”过一下吧?
 
 
所以出了事情,阆中市委说不知道,好像不是在推责任。也许有更高的诉求,宣传“司法独立”?
 
 
一个“弧圈球”,让全国人民知道,阆中的法院是独立的,是司法改革的排头兵?但这样就委屈那些法官了,更委屈了那些农民工。
 
  阆中的领导们,是身在阆中,放眼全国,舍小家,为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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