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摊”又高光,在我们一代有限的阅历里,“地摊”就是生生不息,曾河东河西,翻来覆去。
说“苦难辉煌”没错,“地摊”曾是资主本义的“尾巴”或者“萌芽”。向左转了看是“尾巴”,向右转了看是“萌芽”。
“尾巴”就不说了,一大二公时候,摆地摊是“黑经济”,见不得光,就是“投机”和“倒把”。
“萌芽”的辉煌,多少人还记得?不远的八十年代,“研究弹导的不及卖茶叶蛋,拿手术刀不如拿鳝丝刀…”的印象还在,“地摊”有过辉煌一刻。
只是那时的“地摊”只做不说,没见过大张旗鼓推的。而且,靠卖海鲜和卖衣服发财的不计其数,社会地位却不咋的。
那时的“地摊”就是“空子”,说好听点叫“拾遗补缺”,难听点就是“钻空子”。
早先的地摊,大都是蹭国企商业成气候的。国企老迈,活力不够;地摊新锐,商品多,服务好,慢慢地就蚕食了国企。
当时上海的菜场都公有,都占路营业,路两头会渐渐蔓生出很多地摊来。
后来府衙又出手管了起来,叫“农贸市场”,有家大菜场占路约800米,两头的农贸市场又多出来300米。
接着,上海“菜场入室”,农贸市场随之登堂入室,最终干掉了公有菜场。
有段时间,城市各类农贸市场,服装批发市场,海鲜市场等闪亮登场,都是被招安了的“地摊”。而摊主们也乐得被招安,从此有机会做大生意了。
一个疑惑,公有为主的时候,空子比比皆是,地摊很有机会。现在七成企业是私有,角角落落的生意都有人在争,地摊还能热得起来?
唯一的可能是,地摊的营运成本低,接近于“零”,也许还不上税?府衙没有明说。其实不税是最狠一招,是不是又是只做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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