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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子坊”的丑小鸭旧证

商报记者采访了整整一下午,让我说说“田子坊”之“丑小鸭”时期的秘闻。本该请老郑说的,他去香港当外公了,正天伦乐得不思蜀呢。梅森又不愿受访,他是实际运营者,怕与政府争锋。

于是,当年的“田子坊三人组”,就只剩下我可以对记者说了。

梅森告诉记者,我是田子坊的创始人之一。马上更正我不是,准确地说:我是泰康路文化街开发的提议者,提出过未来要向弄堂里渗透发展。但是具体搞“田子坊”,是老郑和梅森俩的努力,老郑是领导者和支持者,梅森是执行者和开拓者。

老郑是街道领导,采纳了我的开发提议,且在后来接受了我的推荐,让梅森接受操盘项目。在田子坊的开发过程中,我的作用是顾问,包括危机处理,还是老郑和梅森之间的纽带。

田子坊的故事,可以分成两段。前田子坊时期,大约在98到02年间,梅森首先是义工,然后接受老郑和街道的委托,实体运营第一波弄堂工厂改造。

当项目过渡到田子坊时,即02、03年,梅森的运营相对独立起来。当然老郑始终是领导,即使后来离开了街道,依然全心全意在田子坊中。他们俩的目标和理念高度一致,工作也就如出一辙了。

相对独立运营,就是老郑的决策。因为这样的项目,政府无法直接运营,老郑已经试过了,所以才让梅森风险喝利益均沾,发挥企业主体在田子坊建设中的引导作用。弄堂里那些最早的公共设施,都是梅森投资做的。

这一招神灵,梅森不再是义工和跟班,不需要跟街道很多人沟通了,以企业主体对政府负责,是甲方乙方关系。梅森和老郑如影随形,出力出钱,无怨无悔。在最关键的几个环节,请来了三个至关重要的高人。

第一个是油画大师陈逸飞先生,是梅森的朋友,他来田子坊踏勘后,告诉梅森,项目是可以做的。他说这是一块好地方,并应邀率先入驻开了工作室。

第二个是国画大师黄永玉先生,梅森的忘年交,也来田子坊踏勘,然后告诉梅森,项目应该这样做的。他给梅森一个锦囊,悄悄告诉:史书上最早出现的画家叫“田子方”,加一个提土旁,就是弄堂名称“田子坊”了。

第三个是领导人、经济学家厉无畏,是我的朋友,请来为田子坊的发展把脉,因为当时已有争议。历领导的法眼看出,这样的业态类似西方的“创意产业”,是一种雏形。他写的报告惊动了高层,流传于国内。

那是2002年。所以,田子坊是中国创意产业之源。

三个高人,我们“三人组”都一起见面,一起吃的饭。老郑当领导是高手,知道如何发挥梅森的积极性,还一直拉着我当义工。在他离开街道后,还坚持“越界”领导“田子坊”,执着得令人敬佩!

他去科委当一把手了,梅森在田子坊建立了第一家“知识产权保护联盟”,老郑又名正言顺地回田子坊作业了,还派了个科长专题联络,田子坊就是他的宝贝。

梅森一直在努力,他和老郑把我提出的“街巷经济”,演绎得如诗如画;我则把他俩策划的“三个不变”,提升到城市“软改造”的高度,被收录为政府用语。

老郑的坚持至关重要,田子坊的发展,历经坎坷,屡遭危机。没有他的坚决抗命拒拆,现在肯定不会有田子坊了。创意产业源的缘起,本就为了给田子坊找些理由不要拆,才想着请历领导做文章的。

因为这次采访不说旧建筑保护,只及创意产业,所以我就不讲同济大学的功劳了。其实,老郑之后一直念着我的那些点子,也主要是保护田子坊的。

就创意产业来说,老郑和梅森互动,梅森操盘全局运营和推进,与我一点关系都没有。他们两个的关系很简单,如果没有梅森,老郑将难为无米之炊;但是没有老郑,梅森也是无本之木。

以上是那天的采访提纲,我力求还原事实,清晰人物。之前写过《老郑和他的田子坊》,是笼统写的,老郑说:那篇文章已成为国内外研究田子坊的权威素材。其实就亮个底,避免以讹传讹。

这次则分开来剖析了,让人物有个定位,有些没有厘清的说法,也借此稍许规范。

上海的创意产业发展将近十年,官方整合各路英豪,想正本清源,发挥好“正能量”。我虽界外人,但田子坊一开始的这些事,还真的只有我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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