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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愿“勤务”就是“勤杂工”

很多悬念,因为合肥法院的一纸判决而落地了,然而一纸判决又悬浮出新的不解,在从犯张晓军有限的个人信息里,依然有许多我们所不知道的秘密。

之前只是传言,张晓军是瓜家的“勤务”,没说明他拿什么工资,是公家人还是私家人?有点奇怪的,但是不能乱议。传说中瓜家挺有钱的,太太在英国生活了这么久,比照着“英式管家”,家里雇个人料理家务,完全正常。但是判决书里明确地说了:“重庆市委办公厅原工作人员(其家中勤务人员)、同案被告人张晓军…”那是一个占公家编制吃公家饭的,来自先生这条线,于是就引出来了话题。

市委办公厅的工作人员,多数是公务员,但公务员序列里没有“勤务”这个职务,只有“秘书”,或者就是专门照顾领导个人生活起居的,叫“生活秘书”,还有个行政级别。但官方公开的消息里,没说张晓军是“秘书”,也没说他是否公务员。可能就是机关里的工人,就叫“勤杂工”好了,为什么要别出心裁地叫“勤务”?是不是一种设计?还有待观察。

按理大一点的领导有秘书和司机,没听说还有配家政“勤务”的,大概部级以上干部就有配了?无法知道。但“三公”开支多这一点点也不算啥的,即使主张“共同富裕”,用公款雇个把“勤杂工”管小家,也没啥大不了的。不过如果“勤务”是公务员,故事就不一样了,那就是领导的“秘书”。倘若是回避“秘书”衔,刻意说是“勤务”的,那就更麻烦些,“此处得省略好多字”。相信不会,因为张晓军是不是公务员,知道的人太多了,肉食者没这么鄙。

感慨如今的治政不易,俨然就是吕洞宾。已然昭昭的事实,还有昏昏在抱怨栽赃;煞费苦心地治病救人,还有“来”宾在说陷害呢。怕只怕“勤务”这一身份是临时想的,没有仔细推敲,那就留下话柄和推理路径了。但愿不是这样的,张晓军就是一个勤杂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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