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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旦和春节来历”的检讨

   

应该检讨了,七年前我写过《元旦今年60岁》,说阳历年的“元旦”始于1950年,之前的元旦才是传统节日,是阴历大年初一;元旦“阴为阳用”后,大年初一改叫“春节”。

   

现在知道,是我考证得不够细,阳历“元旦”的起始时间应该是1912年,“春节”要再晚些。

    当初注意到的,我国用公历是民国决定的。但当时查看了些资料,有说是民国的“元旦、春节”方案,没有经立法程序通过,1949年才立法规定:每年的阳历1月1日是“元旦”,大年初一是“春节”。

   

心里一自豪,万象更新是新中国,不经意间就中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毒了。民国时期的历史,曾经正史就是中共党史,其它的资料都是野史,而且内容不多。所以我等才有机会新“发现”,才容易不小心搞错。

   

现在更正:1920年,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搞改革开放,先拿历法开刀,以公历纪元,在时间上与国际接轨,法定1月1日叫“元旦”。现在来看,这是一种进步。

   

然而民俗强劲,“阴历元旦”在民间依旧沿用着,两个“元旦”双轨了一阵。

   

袁世凯当总统后,继续历法改革,在1914年,把“阴历元旦”改叫“春节”,结束了“元旦”的双轨。当时法定一年有“四时节”,除了“春节”,还有“端午为夏节,中秋为秋节,冬至为冬节。”

   

后来夏、秋、冬三节都中断了,直到前几年,国家才正式把“端午”“中秋”两节恢复,现在“四时节”有三时了。

   

不知道决策者是有意恢复,还是和我等一样是不知道?因为空白的民国史,现在人知道的都差不多。故且以小人之心想想,领导们或许不知道的,他们的智囊也不知道,否则谁愿意去傍袁世凯,拾他的牙慧?

   

事实上,“端午”和“中秋”两节国定以后,因为是阴历节日,在阳历上的日子不固定,年年要变来变去,影响工作和学习安排。当初袁世凯的“四时节”半途而废,原委想必差不多。

   

学者评介:当年孙中山倡导历法改革,以公历纪年,是一种进步;然后袁世凯的“四时节”,以阴历定节日,有点倒退,所以坚持不下去。

   

不过我们现在做到了,以过去学的哲学观点解释:这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螺旋式上升”,应该是进步。

   

所以我必须检讨,曾经传播了不确信息,有义务更正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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