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如何,靖江的陆剑波这下玩完了,狂言“公安局是我家开的”,以为是公安局的“小开”,举刀向邻家女人的腿上砍去,却一头撞向了地狱门。因为邻家门口安装了摄像头,陆“小开”的暴行留下了铁证,阳光下的罪恶是一桩公案,法网恢恢,不如因特网恢恢,他父亲罩不住了。
   
陆父实在是个屁大的官,靖江是个县级市,公安局的副政委就是副科,和大名鼎鼎的李刚差不多,在局里最多就是三、四把手了。这样大的官,儿子也就是个“科少”,怎会觉得自己像王子,敢说“公安局是他家开的”?不说触犯众怒,也犯官场大忌,上峰震怒起来,“家法”或会重于“公法”。
   
害人啊!官场的错觉让某些官二代像糜江之鹿,以为“家天下”,忘乎所以了,一不小心就罹牢狱之灾。或许陆父在当地长袖善舞,翻手云,覆手雨的,“科少”平时耳濡目染了不少,心气乖张了,一怒就恶从胆边生,“扬眉剑出鞘”了。谁知法网未张,因特网先张,这一“剑”惹出的风“波”,马上让“科少”昭然天下,活罪难逃。
   
回家的感觉不一定好,假如真把公安局当自己的家,囹圄却不是沙发,只能是“梦里不知身是客”了。想想也不可思议,在不远的合肥法院,重庆几个厅处级警官正成被告,没听说过哪个是开公安局的。就靖江一个科级公安的衙内,敢这样摆谱,真的疯了。
   
   
   
   
   
   
用微信扫一扫,或复制链接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