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仨是几十年的好友,从学生时代到现在。
某天甲乙俩聊天,甲说丙家老父前几年动迁分到的房子,已经升值到近两千万了。
乙开玩笑说,那中间有我一份功劳。
八十年代中期,丙父单位分房时,他家符合困难户条件,单位准备分房,因为房源大了一些,要求女方单位补贴7000左右的钱。女方单位不同意,丙家不想到手的房子飞了,就自掏了腰包。
分房是件开心事,但要自己拿那么多钱出来,那时候7000元钱不是小数,丙家深感不平。但丙家父子都是普通工人,不平也没办法。
事情被甲知道了,也为之不平,就转告在区里工作的乙,问是否可以帮忙丙家把所付的冤枉钱要回来?
乙答应想想办法,让甲转告丙,写一封信给区里,大概在几点钟寄出。届时已会去信访处,装做无意中看到,然后为他打抱不平。
乙如约拿到了信,马上约丙家父母单位上级的上级领导一起开会研究:单位困难户分房,该不该要求职工自掏腰包?
丙父单位之上上级来开会前,做了些了解,说基层单位确实困难,要求女方单位分担些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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