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痛痛快快地骂了一通人,憋着一肚子的气本无发泄处,偏偏有人来找骂,那就骂他个狗血喷头,反正从来没有见过面。我知道被骂的人一定不开心,那么事情怎么闹出来的?谁又开心了?平生不喜欢和别人吵架,能让则让,但一旦较真起来也是谁都拦不住的。人的身上都有匪气,我的身上还多一点,平时被文明管制着,但当发现对手不顾分寸时,匪气就会被诱导着爆发出来,这次我就是。
对于不知深浅而毛手毛脚的人,仅仅骂几句是客气的,特别是由我自己主骂,还是留余地的。如果放手让某老弟去骂,被骂的怕是难以安生的。搞了好多年的工程,手下的粗人多的是,只是我不愿意让他们去惹事生非。还是一句话,凡是可以用钱解决的问题,尽量不动用其它办法。所以这次即使被激开骂,也是自己来,但愿骂过以后彼此能够明白一些尺度。
就是关于那个黑色幽默的续篇,本来我已经紧锣密鼓地在安排周旋了,也不想多拖人家时间被认为缺道理,手下的动作一慢,还要受批评。可是那家不知深浅的公司,居然又来了一道“最后通牒”。我忍着性子,忍着右肩的疼痛,回了一份口气还算温和的邮件。
邮件的大意是:我们两家公司的合同尚在有效期间内,如果要更改,应该重新开始谈判,在谈判未果之前,任何人都无权单方面动手调整合同内容。同时也解释清楚了为什么甲秀不主动去找他们谈的道理,因为他们的权限是我们的一家友好公司授予的,甲秀肯定得先和主体公司谈妥了再和他们谈的。我特别强调,甲秀从不和人订城下之盟。我是强忍着火气写的,还生怕自己没有忍住,先让几个同事过了目,确认口气没有太冲,但决定还是和那家主体公司沟通好了再发。
那天黄昏时,我就约好主体公司去上门沟通了,双方谈的都是交流话题,商务标的很简单,大家擦过就是。那个老总人不错,也为那家搞“幽默”的公司说了不少公道话,力帮他们争了利益。他知道我是不会给那家公司太多面子的,希望我能够理解他对两家公司一视同仁的立场。因为商谈的氛围不错,加上我做事一向争气不争财,最后也就给了人家老总面子,爽快地答应了。
做生意我是左派,讲原则和情份过于讲利益。这样的事情这样办,也是为了和气,尽管这样我们自己的压力就要加大了,但我谈得还是蛮开心的。兴冲冲地回公司,安排次日即和那家搞“幽默”的公司谈并发出邮件,却询知他们已经通知手下不让我们补货了。
不知轻重,既然你敢打了第一枪,我就没好心思对待了。本来就没把那档子叫喊当回事,只是碍于朋友公司的面子投鼠忌器罢了。现在自己跳出来,那就骂你没商量。之所以说骂是客气的,是我没打算将事情闹大,单挑挑过算了。说实话,单就他们说的事,我真不同意又怎么了?我认为他们应该是不会动手的,事情一旦闹大,他们要承受的伤害肯定要比甲秀大得多,怎会这么想不清楚的?我不想制造麻烦,难道他们就可以肆无忌惮?
骂是表明一种态度,不要以为甲秀是被“最后通牒”给吓着了,我们的礼数周全,也可以视同已经做好收拾来犯的技术准备了。敏感时刻,任何小动作都将被视同不友好行为,露头就得干仗。从小接受“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教育,我是不可能把豆腐架子当回事的。
曾经买个沙发,取货时发现原订的沙发已被掉包。与经理交涉却遇一脸蛮横:要么沙发拿去,要么定金不还,还扬言我可去某保委投诉。我对他发誓,哪怕花上十倍的钱也要讨回公道。然而打了某保委的电话,一听那家公司的名字,就不受理了。再找到某报的一个记者朋友,刚听事委时,也是慷慨激昂的,但一听那公司的名字就不吭气了,建议我找那公司的老板谈谈。电话过去,那老板爱理不理。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某保委的办公沙发全是那家公司赞助的。不着急,慢慢来,好机会是要等等来的。
一次和一批局级领导吃饭,某保委的分管局长也在,我当众说起这事,并举证说明某保委已经被那家公司给搞定了。大家一阵挪揄,那局长的脸上肯定挂不住了。第二天,那家公司的公关就给我打了个声音温香软玉的电话招呼来了,主动要求退订金,我说这样何苦呢?
天下事都得讲道理,即使有靠山,也不能缺着道理做事,更不可以把潜规则当做显规则而瞎来的。这一次我让了步就不缺道理,再胆敢毛手毛脚的必受惩戒。而且这一次是我骂,下一次就不会再是我骂的了,也不一定再是骂了。就来明的好了,谁敢挑战官方制定的价格红线和经营规则呢?
好好说话,各做各的生意,有事可商量。狐假虎威,忘了自己是谁,吆五喝六的,那就自己先照照镜子再说。进入工地要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还要系安全绳,这是谁都知道的道理,但是更加需要遵守的是规则,点到为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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