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我们广告公司的收成还不错。年终班子研究工作,我提出了甲秀和宁波杜厂长的那笔悬账,请大家统一思想,我们要不要还给他?
事情和广告公司无关,完全可以不管的。即便是和甲秀的瓜葛,也是一没有合同,二没有单据,三我们几个都不知道,不管不还的理由很充分。何况甲秀的运营已经停止,即便是有债,也已经无主了。
只是我没有忘记,事关我立下的一些规矩,也许还关乎广告公司的未来。都说做生意得先做人,年轻人当家,不仅仅是业务上有成绩,珍惜公司的信誉,也是细节决定成败的大事。
几年前,我无意中听到杜厂长的财务找甲秀交涉,说我们还差他们一笔钱。
回来调查,发现是一个含糊的订单,双方都有责任,但对方吃亏也是实在的。当时我就决定把账了了,甲秀不欠供应商的钱,对老客户就更没有必要拉脸了。
但是个中有乱麻,说对方还差好几十万元的增值税发票没给,如我们承担他们的那笔亏损,他们得把那些发票给甲秀。道理应该对的,但是杜厂长不愿意,这样他得缴近十万元的税,等于没拿到钱。
再了解下情况,发现发票问题,我们管理层也有责任。没有及时清理核对,有些话当时就没有说清楚,我们内部换人时,交接也粗疏了。问题已经成堆,再用那笔责任模糊的款项去兑发票,人家也不是傻瓜。
我们应该“照镜子”,自己的粗疏客观存在,和杜厂长合作了十多年,他早对我们不设防了,管理层事先应该把约定讲清楚的,或者分阶段地理一理,及时把相应问题处理了,拖久了就是一团糟。
所以我们不回避责任,退一步把事情解决了,甲秀的那几十万发票已经消化,业务已归入广告公司,就这笔悬账了,我们还了就是。如果就此和杜厂长不来往了,我们缺了点道理,还自损了实力。
信誉是企业的气场,最不该伤害,那些信得过我们的供应商,他们是企业力量的外延,伤害他们就是伤自己,希望年轻管家明白,企业是有社会性的,我们无法独往独来。
大家观点一致,马上给杜厂长打款,他原是广告公司的供应商,十三年前公司业务重启,第一笔业务就是杜厂长负责技术支持的。现在他已经退休,我们的担当做给自己看,给现在的供应商看。
不管过去是谁做的,我们总是一个团队,荣誉要分享,责任也该共担。事实一次次证明,任何想逃避责任的人,多数不会有前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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