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明白一个规则很难,因为规则是用来遵循的,不是供人思考的。特别是那些习以为常的规则,不一定有道理可讲。
 
 
譬如英式国家的道路左行,开车是右驾驶;更多国家的道路是右行的,开车左驾驶。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按程序规定了之后,一起遵循而已。
 
 
所以,程序才是重要的。程序正义,一直是民主与法治的口号。但程序也是按规则定的,这其中的规则就烧脑了。
 
 
譬如我们的“民主集中制”,作为议事规则,也是程序规范,一直遵循至今。很少人会去思考的,因为曾经与膜拜连在一起,不容置疑。
 
 
八十年代解放思想时,有过一段思考,因为“民主集中制”在具体实施中,往往是“集中”的份量偏大,觉得有疑惑。
 
 
然却理不出思路,规则的道理很雄辩: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充分的民主,高度的集中;没有民主的集中是专制,没有集中的民主是散沙。没什么不对啊?
 
 
以后又想过多次,从语法上分析,“民主集中制”的重心是在“集中”。还是不得要领,抠字眼没意思,国名有社会主义的,就是社会主义国家啦?
 
  依然迷惑,总觉得不对劲,就是不知道,道理该怎么剖析?
 
 
早上吃饭时,按例看了会新闻,“两会”讨论正热。代表和委员积极参政议政,记者的采访犀利,部长们说话也不像作“指示”了,民主的芬芳馥郁。
 
  开车上班,又想到了“民主集中制”,居然开朗顿悟:过去对“民主”的理解错了。
 
  “民主”这概念,本包含了“集中”。
 
 
“民主”就是一种“集中”方式,大家讨论了决定,集众人意见而定的规则就叫“民主”,区别于曾经盛行的家长制。
 
  但我们过去以为“民主”就是讨论,须“集中”了做决定,局限了“民主”的原意。
 
 
也难怪的,前辈的时代背景是农耕文明,周遭都是封建派,没见识过真正的民主。那样条件下,还能高举起民主大旗,绝对是伟大。理解不够充分,不是大局。
 
 
惭愧的是我们,如今条件多好啊,书都读了,也出去看了,才刚刚明白:原来“民主”就是“集中”。
 
 
混沌时候,把“民主”与“集中”理解成对立统一关系,重心就一定往“集中”上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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