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设计协会修改会费收缴办法,让每个会员投票表决,我填的意见“不同意”。同事见状惊奇,怎么会投“反对票”?平素关系都挺好的,会不会伤感情?
   
我笑道:“不会。没有几个人会投反对票的,我这一票,也不可能去改变表决结果。”我不同意的是其中一条: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的,可以减半收取会费。
   
书面附上了反对的理由:会员应该同职同权同义务,没有理由让企业会员多缴会费,而机关事业单位会员可以减半缴纳会费的。特别是,这个行业里的企业大都很弱势,而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大都肥得冒油,至少得一样缴费吧?挂上一个什么头衔,在外可是有经济价值的。
   
协会给我来了电话,谢谢我提的意见,解释这是历史形成的现象。我明白,在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协会和国有企业是一家,和机关事业单位倒是不同的门户,让企业多缴一些费是说得过去的,只要主管部门说一句话就行。可是现在猴年马月了?现在的企业,与官方的协会已经不再有血缘和从属关系,与机关事业单位倒是一路的了,协会再喝陈酒就不厚道了。会员缴费是种义务,不能厚此薄彼,我再次陈述了自己的意见,表明自己的态度,好歹还是常务理事呢。
   
最后协会作了调整,不再说机关事业单位减半了,而是规定了与不同的缴费区间。虽说换汤不换药,毕竟换了汤,我也乐见,并不是说我不同意,这件事就不能做了,这就是民主。协会还告诉了每个会员:一共有两个会员投了反对票。
   
民主从小做起,“不以善小而不为”。协会是社团组织,民主可以先行一步,没有人或机构拦着,就是自己不愿意了,革命和民主,往往很具体,但平等是个前提。我们这个协会的会员都是读书人,副理事长大都是大学教授,这点道理应该清楚的。看过韩寒几篇时尚大作,又刚刚读了易中天先生关于“文人”的高论,明白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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