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笃鲜”热热闹闹时候,福建小赵的“防卫过当案”,也悄悄地,彻底反转了。
官方公布的消息,群众的眼睛都盯着“腌笃鲜”,留心的不多。当然,报导也是举重若轻,就是给公众一个交代,一笔带过,容易被忽视。
最高检发声,闽检方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能,重新调查了案子,认定小赵的伤人是“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比较有趣的是当事区警方的上级福州警方,在检察院的监督指导下,干脆“一不做,二不休”,说要正式报小赵为“见义勇为者”了。
如今“山不转水转”,在福州警方的眼里,小赵已从一个疑犯,变成了“见义勇为”的英雄。
警民所见略同了?一开始,群众都说小赵是“见义勇为”,但当地警方说他是“故意伤害”,价值判断,云泥殊异。
应该相信谁?当然该相信警方。他们是人民供养的,党委领导的,又都是受过教育的法律工作者,“术业有专工”,还有第一手调查资料。
案情公布后,群众都异口同声说是“见义勇为”。但当地警方认为:他涉嫌“故意伤害罪”,要吃官司的。
感佩当地警方的是非不分!在群众一边倒的“见义勇为”声中,他们就是一把揪住小赵不放。
不妨回顾一下,当地警方的不屈不挠。一开始说涉嫌“故意伤害罪”,看看情势不对,检察院也不支持,又改口指控“过失伤人”。
但检察院还是不支持,说那是“防卫过当”,决定“不予起诉”。看得出来,给警方留了点面子。
官大一级压死人。闽检方奉命重新调查,这下要给最高检面子了,情况一目了然,是非清清楚楚。警方无险可守,就干脆申报小赵为“见义勇为者”了。
站在警方的角度看,小赵这案子,从“故意伤害罪”到“过失伤人”,再到“防卫过当”,最后反转成“见义勇为者”。案情逐步“蜕变”的过程,真的挺戏剧。
再站在小赵的角度想想,警方办案的过程,真像一台“绞肉机”,自己救人救出来官司,清夜扪心,不知道该有多后怕。
早上新闻说,两会马上开幕。忽然就明白过来,最高检的屁股,坐到人民这一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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