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把客户当“敌人”,这是我对手下的叮嘱。没办法,市场的竞争实在太残酷了,原始的“丛林法则”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们的事业,只能绷紧了神经,时刻小心。
把客户当敌人?是的,除非客户是雷锋,但这样的概率太小了。即使是雷锋,他对于敌人依然是“像秋风扫落叶一样地冷酷无情”。实际上,所谓“敌”,就是矛盾的对立,利益的对抗。客户和你的根本利益不同,在协作中存在着对抗。而且由于客户通常是强势的,你就必须时刻戒备,必须小心应付,没错的。
倘若把客户当朋友,你就会放松,就会随意。于是,就会容易出错。这个时候,客户是不会原谅你的,你连后悔的机会也不会有。不是说,客户就是上帝吗?是的,那是一种境界,一种原则,是百年老店的信条,绝不是新开豆腐店的口号。因为,你根本还没有客户,或者客户很少,不稳定。当上帝不准备被你供奉的时候,你是“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无奈。
借一步说话,人对上帝是敬畏相间的,我们完全可以把“畏”单独列出来,那就是把客户当敌人的意思了,须得有“怕”。不是说,做生意的最高境界是双赢吗?没错的,那是价值观念,不是实战的技法。就价值观念来说,客户和你在做同一件事,目标价值一致,是在同一条船上的,一定是双赢才对。但就具体战法而言,客户和你的利益体现点不一,利益分配模式不同,对抗随时存在,甚至彼此还可能威胁到对方的生存。或因失误、或因无知,或因疏忽懈怠。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本是把一切当“敌人”来戒备的、防范的,当然包括客户。
新近曝光的三鹿奶粉事件内幕,就是没把奶农当“敌人”戒备,以致于五十年的辉煌成长毁于一年的儿戏,教训太深刻了。引以为戒,就是希望未当事者能够感同身受,感受那种欲哭无泪的无奈,体会那种万劫不复的失败。
把客户当上帝,表达的客户就是衣食父母的意思。离开了这一条,意义就不一样了。上帝是仁慈的,商业上却很少仁慈,马放南山就会铸成大错。商业上的“敌人”并不一定是你死我活的关系,更多的是一种相持和威慑,把客户当“敌人”,就是要时刻保持警戒,心有畏惧,不敢懈怠,小心行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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