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药价”是社会主义的败类,肯定不会犯错误的,因为人民币在药价跟前,几乎接近于金圆券了。说虚高的药价为“中国特色”抹黑,也不会错的,因为其中充斥着荒诞。特别是官方的“药品中标价”,几乎是一群白痴在玩弄老百姓的智商,其实质类似把“暗娼”变成了“官妓”,让人在得知真相后,瞠目结舌,哭笑不得。
   
什么叫“中标”?顾名思义,那是供应商经过“招标”和“投标”程序获取的一种经营资格。为什么要“招投标”?肯定是想出于公正,减少猫腻,使工程造价或商品买价更加合理。涉及国有资产或国计民生的更有国家招投标,要更严肃些、正规些,这些应是常识,不说也罢。但是常识可以使人放松警觉,丑恶一旦披上“常识”的外衣,就会演绎出有中国特色的荒诞来,政府的“药品中标价”就是!
   
曾经因为常识和思维定势,对于政府推出“药品中标价”很宽心,我们的官方一向强势,要想管好什么还不容易?以为一搞“招投标”,药商们就会想方设法去压低自己的供货价,以确保能够做上生意,这样药价就下来了。不曾想到,我们所谓的“药品中标价”,原来是“挂羊头,卖狗肉”,只不过把虚高的药价从暗处挪到了明处,给其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前一段时间社会上热议药价虚高,还以为那是“药品中标价”以外的漏网之鱼在作祟,不想央视揭弊,虚高恰恰是在“药品中标价”范围内发生的,而且虚得高得离谱,个别的要高几千倍。啊哟唏嘘嗟呼,这是哪门子的招投标啊?这样的中国特色,在触谁的霉头?令人啼笑皆非的还有,眼下专家们提出的抑制药价虚高的良方,居然是取消“药品中标价”。真不知道是谁在忽悠谁,这样的“招投标”,不是黑道,就是白痴。
   
询问过一个在医院当院长的同学,他也愤愤然,不同意“以药养医”的官方辩解。因为医院只能够拿到在“中标价”之上15%的那块利益,虚高的部分和医院没有关系。然而药厂也不一定有暴利啊,多数药厂是微利的。虚高的那一块都耗在中间环节上去了,包括给药房和医生的回扣,和形形式式的招待送礼。
   
原来政府的标底里还有这样的默认?医生们尽管放心地拿“药品回扣”好了,本来黑色或灰色的收入,现在已经“漂白”了,合法化了,总不见得把“法定”虚高药价所含的利润都留给药厂?荒唐如斯,匪夷所思。那不是一个人在战斗,管理药品价格招投标的有主管部门官员,有行业专家,是集体无意识?或者集体有意识?看来是国家秘密,也许是大智若愚,我们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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