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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不能随便说

   

又闻“亮剑”声,这回是某领导对西方政治思想说“不”。言之凿凿,情之切切,好像形势吃紧的样子。

   

初听感觉是像有异见,领导要驳斥。当然民间一头雾水,没听说有什么可以发力的思潮啊?

   

以现在的格局,左啊右的,意见和阵营都分明,且都在民间。领导层正居中抒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摇摆可能,选边不会。

   

那就像是在表态了,今年是顶层人事季,有想法的就会有态度。当然以小民陋见,果真有机会,态度也是不重要的,都知道的,不声不响上位的多了。

   

突兀的发声,往往有罔顾左右而言他之嫌,其语言的逻辑,经不住推敲。

   

譬如我国政制,现在也是把三权区分开的:人大,政府和公检法。人大不管行政,政府不能立法,且要受人大监督。而人大和政府都没有司法权,很独立的啊?

   

我们与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司法独立”的根本不同,在于党的领导。

   

那就明说好了,“要坚持党对三权分立的领导”和“坚持党对司法独立的领导”。为什么要对那两对“”说亮剑呢?

   

就算要批判西方的那一套,以我们现在的政制,原本也是从西方学过来的,且是党领导着学的。如果全盘不学,难不成要恢复“衙门判案”?

   

“县太爷升堂”的历史,并不遥远。西方的司法侵袭从租界开始,让我们的“衙门”相形见绌,然后受启蒙次第独立出法院了。

   

我国的第一个法院在上海,成立于1926年,之前是租界的“会审公堂”。

   

而且以法院身份人,笼统地批判“三权分立”有“越位”之嫌。政制分设中,法院只占六分之一,司法还要分公检法呢。法院要接受党的领导,还要接受人大的法定监督,亮剑的表达合适吗?

   

于是就警觉了,政治人物的表态,如果很突兀,民众最好是静观。前几年有少将越位高呼:要占领意识形态的“上甘岭”。看似正确,却是虎啸。

   

“亮剑”真不能随便说。星星之火时,需要个人“亮剑”;现在有党的坚强领导,再这样说,语境好像不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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