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事的头一天,我发的一篇读感被删了。估计是公关公司处理的,也许不想声音太杂。
 
 
其实那篇读感不锐,只是说做任何事,如果急吼吼地干活,肯定会有漏洞,有小辫子翘在外面…
 
 
随后又想过一个题目:热心只能斗气,冷静才是斗法。但是没有写,因为材料不够,写出来的东西没肉。
 
 
这两天,斗法的拳脚渐渐多了,看看很开眼界,还是想记录下来。因为逛山一步一景,看大事件也是一步一景。而国际事件,聊起来还相对宽松。
 
 
最有意思的是“政治与法治”,加国再三声明,他们的法治无关政治。我们这很多声音驳斥这是托词,一条条比类去证明:引渡就是政治。
 
 
其实,那些都是热心话,以我们的水土去理解别人的法治,也就愤慨愤慨,但人家不觉痛,也不觉得痒。
 
 
当事人肯定冷静,事关自己安全自由,一定全力以赴去斗法的。斗法最需要冷静,慷慨激昂没有用,只会坐失机会。
 
 
道听途说的材料碎片:第一天辩论时,当事人律师抓住一个小辫子,加国抓人时认定被告是加国居民。
 
 
据说律师拿出来一份文件,证明该居住证已经失效。于是检方就很难再强势和坚持了,“死结”遂变成“活结”。
 
 
那就是急吼吼惹的祸,当事方冷静取证,暂时斗赢了法。中国人对这类事的价值观,总是“先放人”,“把人放了再说”,放人就是胜利。其实,外国人也一样。
 
 
然后,我们官方开始大声,因为确认是本国公民,不是加国居民,声音可以大点。而且这细节让加国被动,因为抓他国公民和抓本国居民,程序有很多不同。
 
 
我们都看到了,我方抗议加国:不按双方签订的领事协议,没有在第一时间通知我方。如果居住证事是真,加官方就是哑巴吃黄连,要怪底下人干活急吼吼了。
 
 
最出彩的是川总,热心一上来,也就是一个平常人了。他做生意再精明,法律却未必熟稔。他说一声“可干预”,就把加国同行和底下人都坑了。
 
  要命的是,川总的这句话,全世界都听见了,很方便作呈堂证供。
 
 
这个坑,对当事人是个大利好。不管我们怎么读解,在西方的法治语境里,政治和法治就是泾渭分明。法治一旦沾染了“政治”,就“呸呸”地避之唯恐不及了。
 
 
“引渡”应无涉政治,已经有外媒说了,下一步的控辩中,被告方会抓住这根辫子做文章。很有意思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还能怎么狡辩?说这个“引渡”无关政治?如果真被认定有关,这事就得熄火了。
 
 
在西方价值观里,法律为政治服务,是不上台面的。所以被告如以政治为盾牌,可防范很多侵害。
 
 
这个我们大都不懂,因为我们是越是政治,越是麻烦的。但美加律师都懂,他们那水土与我们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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