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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秀评论》反思(之一):事情永远有另一面的

甲秀公司创设于2005年,几乎与此同时,《甲秀评论》也作为一家时尚电子杂志的评论专栏,在社会上呱呱落地了。

记忆相关于奕彤,他碰巧结识了《STUFF科博》杂志的主编,该杂志想开辟一个评论栏目,一家英国时尚电子杂志,以17种语言在全世界发行,需要有在语境上落地的评论点缀。主编说:如果我们公司能接下这个任务,栏目可以由我来命名。诱惑甚大,成立甲秀的初衷,就是想投身创新设计领域,为中国设计出一份力。写新产品评论,可以锻炼我的观察能力,慢慢地积累技术话语权,还能有助于公司的品牌建设,这就是《甲秀评论》的由来。

相约三年,每月一篇,题目由我自选,但必须相关于电子产品或技术领域的,而且语气语调必须能够被这份杂志的青年读者所接受。那是一次长征,因为我根本不懂电子产品,至今手机只是电话,最多能发短信息,没有玩过数码相机。当时甚至没有看到过此类杂志,行文的画眉深浅也不知道的,要写评论给懂行的人看,尤其要写给年轻人看,一路上就都是雪山草地和娄山关了。

逼上梁山,自己寻找的烦恼,还真的是五十岁开始学吹打,从此我得为自己的承诺劳心伤神了。也由此从跑街公关的角色回到了书案,一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得全神贯注地投入。题目就很难找,评论起来更难自圆其说,不能露一点破绽,肯定是难难难的事情了。那时,一篇文章通常得写上一个月,周末和晚上全用上了,清灯孤夜,绞尽脑汁。不过我走过来了,一共发表了26篇,直到这家杂志易主才停,完成了自己的使命,以后以博客的方式延续这一段记忆。

支撑我履行诺言的不是毅力,而是建设甲秀的决心,想过也许可以由此成为一个评论家的,那甲秀的产品设计路就顺畅了。这个领域,懂行的人多数不屑于文笔,文笔好的往往不懂稀奇古怪的产品,觉得自己有机会。那几年,每月一篇的《甲秀评论》就是公司的全部产出,每月杂志出版,公司里一片喜悦,都说可以出版成集了。自己也因为辛苦而觉得收获颇丰,杂志社答应,等我写满了30篇,替我出一本评论集,送给该杂志二十多万读者,终于功亏一篑。

偶尔翻出来看看,幸亏当时没有出版,时尚的东西,容颜易老,转眼就看不入眼了,就像时尚产品,那里经得起时间的风吹雨打?很多预判,当时言之笃笃,以后就面目全非了。那年我对“mp4”的预言,一年后市场应验,产品卖不出去了,杂志编辑部很高兴,鼓励我再接再励。但是现在呢?看来视屏大小不是问题的关键,我应该可以反思的。

决定一篇一篇地反思,比较时代带来的认识差距,应是趣事,对甲秀今天的发展也有启迪。一个完全的门外汉,是怎么去写这些貌似专业的评论的?也许可以鼓励青年人,世上再难事,真要去做,总是有办法可以做到的,而坚持的关键,是自己不能放弃,承诺如山。

发表在《STUFF科博》2005年第12期 题目:《MP4:视觉的底线在何方?》

原文:

电子产品已经进入了快速消费时代,快餐文化对它的影响无处不在,从MP3技术升级上去的MP4移动视频,将因为触动人类视觉的底线而捉襟见肘。其成也视频,败也视频。

电子消费品世界疯狂了,数字技术的发展使一切变成了可能。电脑速度越来越快,集成电路越做越小,显示屏越来越清晰,VCD刚刚露面就被DVD淹没,MP3甫始流行,又有MP4春风问候。你未唱罢我已登场,电子产品的生命周期越来越短。然而,”剥夺者被剥夺”,技术的发展最终会消灭技术自己。

眼睛有眼睛的逻辑

谁能对这种趋势说不?还是人类自己。就拿MP4来说,它从DVD和MP3发展而来。本来MP3很了不起,外形美观、携带方便、预存量大,而且高度个性化,自由选择,难以想象,一下子就撂倒了WALKMAN和便携式CD机,时尚青年无一不有。终于有好事者引来了“黔之驴”—MP4,从技术上说,MP4大大盖过了MP3,简直不是一回事,但是别乐得太早,MP4的市场响应度不会比MP3大的。

道理很简单,MP3是听的,MP4是看的,这一看就有讲究了。眼睛和耳朵大不一样,俗话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虚的东西被人的接受度要远远大于实的东西。鲁迅先生就曾说过:“画鬼比画人容易”的名言。所以好歌可以听百遍,好电影却很少有人看十遍的。这样MP4大存储量和个性化选择的价值就大打折扣了。

众所周知,电影的诞生,开始了一个时代;电视的问世,又接着开始了一个时代。两者友好相处,互补兼容,各自有各自的王国。电影集粹了综合艺术,电视着重的却是信息量;电影讲的是票房价值,电视提的是收视率。电视剧无法取代电影,是因为艺术,因为电影的视觉享受和音乐氛围是电视剧无法表达的。所以好莱坞不出产电视剧,好莱坞的大牌明星几乎不拍电视剧。

这里特别要提到电视剧不同于电影的一个重要特点:因为电视的荧幕比银幕小,所以电视剧的拍摄的要点是人物占画面的比例要大于电影。

技术有技术的孤独

从纯技术的角度看MP4,可以说它已经神游到了一个全新的境界。但是从人体工学,用户的舒适度以及内容的艺术表达力等角度考虑,显然研发有许多始料不及。可能是电子消费品已经进入了一个快速消费的时代,研发者只需追求技术能力的高峰而无暇顾及到其他本该考虑的方面了。尤其是以“可以移动性”为设计原则的笔记本电脑、PDA和MP4,更散发出现代快餐文化的气息。

有一门学问叫《技术经济学》,说的是一项技术,一件产品或一个工程,除研究其技术上可行性之外,还必须研究其经济上的可行性。甚至有些还得兼顾政治、社会、文化的可行性,尽量达到和谐与平衡,那样才会有生命力。MP4在这些方面的功夫显然还下得不够,先天不足,弄巧成拙。

MP4有MP4的无奈

各位看官,话到这里就明白了,MP4作为移动性视屏,它的视屏尺寸必然受限,从视觉的享受来说,我们从MP4之于电视,犹如从电视之于电影。如果电视都难以表达电影,MP4就更难给人带来艺术享受了,它充其量是一箱“电影方便面”,你别和它说享受。

话还得说,电视机的屏幕越做越大,它追求的是视觉的享受。笔记本的屏幕也一度做大,但为了维护它的可移动性原则又大多缩小到12吋,还会维护视屏给人最基本的视觉享受。于是,MP4
5吋的视屏就显得有些不识时务了,人类的视觉有它自己的底线,曾经可移动式DVD最终没有走远,就是一个例证。

MP4可以用卓越的营销来打动一部分青少年的好奇心,但难以在市场久留。“过犹不及”,它比不过MP3,成也视屏,败也视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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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点评:mp4真的失败了,但不是输在视屏的尺寸上,而是功能太单一了。高端的技术,应该有更综合的功能,有更新的产品表达方式,今天的智能化手机就是。也许iphone以消灭键盘的构思消化了mp4技术,撼动了诺基亚的帝国,事情永远有另一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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