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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文人约架”的背后

老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如今一再受到挑战。因为权力、媒体和个人的价值取向不同,因为很多情况和流程的不透明,因为多元社会缺乏有公信力的评判标准,更缺乏有效的调整手段,有理就不一定讲得清楚。于是就有了“约架”,微博时代,意见争吵的一个客观走向,就是“君子动口也动手”。

一样是打架,发生在文人之间的名称文雅些,叫“约架”,如是流氓之间的,就叫“斗殴”了。性质也不一样,流氓的“斗殴”一定是斗狠,辣手辣脚,甚至还操家伙,或者各叫一群人助阵,形成群殴,性命交关;文人的“约架”就不至于了,肯定“单挑”,不可能操家伙的,动手也是点到为止,不会有性命之虞。

战争是政治的最后手段,打架也曾是争吵的最后解决方式。西方曾经还流行过持械“决斗”,以解决个人之间的恩怨或争端,但是社会成本显然太高,太野蛮,后来被强令废除,有问题到法院说理去。法治社会,不仅仅是一种国家治理模式,更规范着社会与人、人与人之间的和谐。

那么,我们的文人为什么选择“约架”,而不是去法院说理?就越来越多的“上访”、“接访”现象来看,我们的社会还不完全认可法院。韩寒去法院告方舟子,按说是他的长进,很多旁观者却认为:那是他落荒了。所以“文人约架”,是法治弱势的一种证明,是和“上访”现象同根的一个枝桠。

类似的现象,在“文革”初期出现过。法治真空的时候,社会上发生纠葛,两个男人会约定一个地方去“配模子”,不是打架,就是摔跤,倒地为输,然而很快就演变成恶性的打群架了。今天的情况不同,但道理可以借鉴,人治的权威有限,如不及时树立法治的公信力,当人们不再相信说理,或者说理不通的时候,“约架”将会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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