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的时候到了。曾几何时,国人一跃成为国际游客中最出名的花钱一族,但在旧金山韩亚空难之后,自豪的感觉可能会差点了。中国人也许现在算有点钱了,但是中国人的生命依然不值钱。这其中还有我们自己的瓜葛,之前重提的“11.21包头空难”等我国民航空难赔付案例,也许会成为本次韩亚空难“索赔”的羁绊。
昨天一则新闻:浙江江山的35名空难幸存者回家,当地政府召开了发布会,其中着重提到了“索赔”,说政府会尽全力帮助家属向航空公司索赔,还组成了律师团云云。
今早又一则新闻,美国《华盛顿邮报》报道:虽然空难发生在美国,但是非美籍人可能和美国人的索赔额相去甚远,有专家说可能差几十倍甚至于百倍。而且非美籍人在美国打索赔官司不容易,韩亚航空可以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要求改变管辖权,官司可能在亚洲打,赔偿额就不是美国的算法了。以美国算法,重伤的千万美元,轻伤的百万美元,像这次空难的遇害者,每人可能获得150万美元的赔偿。而在韩国法院过去的空难索赔判例中,最低的只有一万美元。
觉得悲怅!路基本堵了,因为韩亚航空可以轻易阻止索赔案在美国审理,这场官司可能得去韩国打,当然韩国人更乐意在中国打,因为他们清楚中国法律对国人的生命评价,中国民航规定,遇难者最高赔付金额是人民币40万元。何况还有发生在2004年的“11.21包头空难”的索赔案还悬而未决呢,韩亚航空怎么可能不去抓住那根稻草?然后以之之矛,攻之之盾?
包头的那场官司一直到去年还在北京打,核心阻力居然是我们自己的国企东航!2004年,不幸空难的国人,一条命只值人民币7万。但因为是航空公司的责任事故,并非不可抗力,2005年东航给出了每个遇难者21.1万元的人命赔偿方案。但是民智已开,家属不同意,被我国承认的《蒙特利尔公约》有规定,责任事故赔偿不设上限。但是在国内,东航是说了算的。好在国门已开,在北京律师的帮助下,32名家属把官司打到美国去了,把东航,飞机制造商庞巴迪和美国的发动机制造商三位一体地告了。
2006年11月,在美国法庭的主持下,三被告和原告达成和解,愿意赔偿1175万美元,合计每位遇难者获赔人民币300万元,而且由保险公司理赔,航空公司不用埋单。事情本可以这样了结,然而东航反悔了,估计是上层的声音,他们对中国人的生命价值有自己的判断,不愿意开此先例,即使不用自己掏钱也不愿意,所以官司就回到国内打了。
国内很简单的,起初法院不受理。但此案已经国际化了,听说之前美国法院承诺过,如果中国法院不管,这案子还是可以到美国去告的,最终北京法院受理了,但原告已经把索赔金额提高到每人400多万了。提高是合理的,因为利息、律师费要加上去,但是两家外国公司不会接受的,保险公司也不认账的,那是东航自己酿的苦果,得自己吃。
家属们早已铁了心,他们要让傲慢官僚的东航低下头来。阶段性成果已经有了,在这些家属的努力下,2006年,国家对空难遇难者的赔偿上升到40万人民币了。原告们仍不懈努力,持久地伸张道义,他们要给已故的亲人一个交代。去年北京二中院还开过庭,判决没有下来,包头空难索赔,已经拖了9年。
所以对江山那几个不幸者的索赔不乐观,大概当地政府没有做过功课,以为官司是在美国打的,急着公开承诺要帮助受害者索赔.他们怎么帮啊?闹不好就是在国内打官司,以一个“县级市”的力量,在“官本位”的国内语境里,能够和“部级”的东航叫板?因为前面一案未解决,这个案子也悬,所以江山人的情难了。两个案子有相同的地方,都是责任事故,按国际通则是索赔不设上限的,也能把飞机制造商告到美国去的。
当然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2004年“11.21包头空难”发生时,还没有微博,也没有自媒体,国家把主流新闻一管控,家属们就只能孤军奋战了。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公平正义声音比过去响多了,中国人的生命价值多少?不但是钱的问题,不但是遇难者家属的小众问题,民间不论左右,人民的概念应该是一致的。
早上从电视里看到新闻,但是网站上没提一字,连江山子弟平安回来的消息都没有,觉得似有只手在干预,也许有人知道可能会引火烧身,在搞危机公关了。觉得应该帮助那些不幸的弱者,江山是个小地方,很多事情老百姓不清楚的,认真帮他们议一议,也是在帮助我们自己。虽说“华人与狗”的牌子已经不在了,我们的性命值多少?倒是公民地位的一杆真实的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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