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塌楼事件,一个街道干部自杀了,可惜且可哀。责任并不一定都是他的,他的权力也未必可以手眼通天、遮盖黑暗,没必要用生命之重去承兑压力。然而这个小人物做了傻事,以自己的生命,担当了本不一定该他承担的责任。
一直认为,我们的官员普遍不够担当,任内辖下无论出了什么大事,很少有出面主动担责的,媒体上几乎不见官员引咎辞职的报道,除非是上级决定让辞职的。西方那一套在我们这真的行不通,他们那里出了事,相关的官员往往先得辞职的。
民主和君主,谁为“主”?体制就不同,观念和血性就会有差异。我们这是上级主领,所以没有血性才能当官,太平世界里当然没事,倘若要披荆斩棘,没有血性哪有胜算?所以现在的改革,一直是声音大于行动的,没有担当的官员,不可能做须担当之事。
然而,最近自杀的官员多了起来,血性似乎又极端了?不是这样的,官方披露,那些自杀的官员多数有病,譬如忧郁症,或者有沉疴缠身。但奉化小吏之死,肯定与倒楼有关,不像是有病。压力肯定大的,才说房屋可以住人,说塌就塌了,相关人但凡还存善良,内心就会放不下。当然自杀是过激了,不如辞职以谢。
觉得应该正面引导,工作出了问题,上级怎么处理是一回事,个人提出辞职也是一种姿态,压力也有释放通道了。不能要么是苟活,要么是自杀,太两极化了,而且一定是苟活的多。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贵是高贵者的墓志铭”。或许用在这里并不合适,只是恰好想起来了。年轻时熟悉那两行文字,现在却常常领会其精神。奉化那个小干部也许真的走不出去了,作为业务干部,他应该深知事件的关节。所以在塌楼处守了5天5夜,他的手中,没有那张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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