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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个人使命”——电影《间谍之桥》观感

儿子推荐我看电影《间谍之桥》,替我从网上拷贝下来,一个人的时候,泡上一杯茶,戴上耳机静静地欣赏了。

很好看的一部电影,一个“爱”的故事,不是传统的谍战,说的是美苏间谍被捕后的交换。影片以此宣传了美国法治的崇高和严肃,也告诉了观众,间谍被捕后的艰难和悲催。

冷战开始不久,美国逮捕了一个苏联潜伏特务,一名上校。汤姆·汉克斯饰演一名律师,被美律师公会指定为苏谍辩护。

当时的美国,对苏联间谍极其愤怒,判决的结果就是死刑,但程序必须正义,必须有律师辩护。肯定是吃力不讨好的,但律师想推也难,只能勉强受命。

标准的美国律师,不怕得罪法官和民众,他坚持维护美国的价值观:我们为什么喜欢美国?人生而平等,间谍也应该一样。

所以,他力排众议,最后在陪审团一致认定有罪的情况下,私下说服了法官量刑从宽,让间谍保住了“头”。

说服的理由很柔软,律师说:要保留资源。美国也有人在干同样的事,万一在国外被捕,此人或可以用来交换,一死就没有筹码了。

正好有事,美国一架U2侦察机被苏联击落,年轻的飞行员没有听命自杀,被苏联活捉。因为他掌握了太多机密,中情局想用苏联上校交换,请律师以民间的名义去东德斡旋。

同时,苏联也想以之换回上校,因为他也掌握了很多秘密,怕关押时间久了会开口。

为了国家的使命,公民义不容辞。律师瞒着家人,只身深入虎穴,历经艰难,终于完成了任务。

情节曲折跌宕,还因为一个无辜美国青年,因误入东德而被逮捕。律师知道后想“以一换二”,可是中情局和苏德方面都不同意。

然后律师抗命,因为是“个人使命”,一个人执行,可以“个人发挥”。他坚持要两个换一个,否则就不换,甚至不管中情局的威逼。终于在最后一刻成功。其个人也从之前的“千夫指”,变成了一个英雄。

影片的结尾很感人,人性灿然辉煌。三个被交换回家的人,中情局和苏德官员,都对律师肃然起敬。

给儿子发了个信息:谢谢他的推荐!让我又想起,年轻时在马尼拉的谈判,也有类似的“个人使命”感。公民对于国家的义务,有时就需要个人发挥。

当然,前提是自由,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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