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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比人”与“店大欺客”

一个自然人,如果在工作与生活中,老听不得别人的批评和意见,一听就要翻毛腔,周围人肯定都会摇头,认为这种人不可救药,会避而远之。

这种人在社会上通常很孤立,很难交到朋友。社区里如推选代表或先进,只要不是上面指定,或者有人拿家什逼大家举手,肯定不会有机会的。

基层旮旯里,这种人颇多,大都被自我孤立,不会有大出息。当然了,因为他们只是一众社会分子中的少量杂质分子,对社会的影响不大。

法人也是,譬如一家公司或医院,抑或一所学校,如果自身有缺点,或者做了错事,但不许人家批评,谁说与谁翻脸,大家也会避而远之。

但是法人比自然人有欺骗性,自然人的缺点相对直露,旁人容易辨识。法人就不一样了,因为可以作假,通过摆门面,推广告,自我吹嘘和找托儿来包装。

还有些法人,一开始送礼发红包,搞低价营销,还都是真的,一点不骗人。可等他们站住了脚,市场主导地位确认,恶心纷纷就出来了。

前不久,某打车平台的涨高价就是。

之前他们为了打江山,红包发得大众乐呵呵,乘客实惠,司机多拿,皆大喜欢。等到市场老大位置坐稳,就脸一变,红利要收回来了。

这种谋略,应该不是他们原创,是抄来的。某些大集团公司,曾经就是这样成功,当初上位前说的话,多好听啊!

当然了,“成王败寇”。一开始诚心诚意为人民,最后事业没有成功,也没机会变脸的法人也不少。

如那些共享单车公司,我们都眼见他们烧钱如烧柴的,但最后大都黯然退场,没有机会体验“人一阔,脸就变”。

那些法人,一开始都温馨而大气:单车随便骑,五M开始骑,既方便,又划算。然则新开的市场竞争激烈,参与的法人大都“出师未捷身先死”。

店大欺客是必然的,法人一旦大如天,独此一家,别无分号,顾客就不能乱说乱动,只好小心翼翼。像从前凭票供应时,谁最牛?

只是顾客一旦没了腔调,店大也是难持久的。这也是硬道理,否则好好的社姓超级大店,为什么要改革呢?只一个法人,真的走不远。

就是因为痛够了,后来才探索市场经济,各式各样的店和法人如雨后春笋问世。
矛盾开始反转了,店大欺客的另一面,就是店多被客欺。顾客从奴隶到将军,店家反过来要变着法儿,放下身段去揽客了。

正常逻辑,客人如厉害了,店家就不会不让客人说话,不会动脑筋作假了。然后就能砥砺发展,天天向上。

事实上,客人一旦厉害,就成了主人。市场经济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店为仆,客为主。

就因为店多了,客人就可以选了。如果只有一家店,客人只能去巴结,搞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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