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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嘻嘻哈

有些事,有时候,一个单位的事,领导说了不算。

因为单位如果触犯了公共利益,引发了众怒,甚至触犯了法律法规,领导就是当事方的代表,从民事的角度讲,是单位的首席担当人。

那样的时候,领导虽然应该站出来,但他说的话,已经做不了主了。所以,“美女香车”进故宫这件事,现在故宫院长说的话不能算。

这事的舆论已经发酵,变成普天下的公共事件,院长说的话,就不能算数了。

譬如他说:那俩美女停车的地方是现代路面,平时也用作临时停车场的,不是文物。这个时候,他这样说的可信度很低。

作为当事单位的头,出面道歉和解释是应该的,但说话的权威性肯定不够。也许就是在辩解呢,想蒙混过关?

这样的解释,应该请第三方,权威的第三方出面来说。

或者要请上级单位站台且背书,就像一个孩子在外犯错,有时候光自己认错不够,需要家长一起来说声对不起的。

故宫有家长吗?肯定有。院长肯定不是百姓选,是上级任命的。那么谁任命谁就得管,就得担责。“养不教,父之过”,道理一模一样。

另外在这时候,院长出面道歉也不到位,因为他不是故宫的最高领导。

按照现行条例,公家单位的首席应该是书记,不能定权位时是首席,出了事要担责就隐身了吧?这样的首席有威信?

当然了,也许院长就是书记,那他得把牌子亮出来,以第一权力顺序来表示担当。

所以,王院长道歉的真诚度很有限,不能让人信服。而且,他说的副院长和保卫处长停职,也让人觉得是在敷衍。

同样按现行条例,院长有权决定那俩人停职吗?同样是不行的。

那个是D委的权力,人事任免和重大事情,都是委座权力,书记主持,让一个院长出面搪塞,不是在嘻嘻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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