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呼冤案”,追责应该首办谁?
“呼呼冤案”昭雪了!照例有国家赔偿程序,启动对相关官员的追责。 国家赔偿小菜一碟,因为人死不能复生,赔偿只是聊胜于无。人们关注的热点是官员追责,那些草菅人命的害人精,他们会有怎么样的下场? 看点很多,千万不要以党纪政纪来蒙混啊。真的想法治,对法律问题的追责,就不能拿法外的纪律处分来抵充,必须对等于法担当。 民众的目光也该调整,网上的追责议论,主要瞄准办案的公安,大方向错了。 虽然始作俑者是公安,死刑却是法官判的,中间还有检察官,是负责监督公安和法官的。所以追责冤案的顺序,法官是第一位的,其次是检察官,几个制造了冤案的公安,排位恰恰靠后。 理由很简单,公安只是破案,死刑不是他们判的,提议怎么判刑也不是他们的事。“呼呼冤案”对公安的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