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秀评论》反思(之二):当年识“苹果”
当时,我还不知道乔布斯这个名字,但是知道ipod和mp3,尽管自己没有买过,但不妨碍我的兴趣发挥。 写ipod,是儿子提议的题目,我实在是太窘迫了,每月一篇的专栏,不知道可以写些什么,到处求援,当时正在读大学的儿子,自然是我求援的方向之一。那天儿子对我说:就写ipod吧,那是一种完美的营销,在技术上也是可圈可点的。我一阵高兴,正找不到北呢。 平生第一次听儿子上课,我认真地记着笔记,时不时地提问,搞清楚了一个个技术概念。儿子特别强调了美国人的创新精神,敢于用别人不敢用的硬盘技术去做mp3,从而撑大其储存量;特别强调了ipod的外观漂亮,吸引了年轻消费者的眼球;同时,苹果公司完美的营销和服务,也成了产品的一个部分。 我这一次的谋篇布局,就从ipod和mp3的关系写起… 发表在《STUFF科博》2006年第2期 题目:《弄潮儿向涛头立—iPod解秘》 原文: IPod是什么?它和林林总总的mp3之间是怎么回事?都是听音乐的玩意儿,为什么有人喜欢用iPod,有人喜欢用mp3?恐怕一时半会许多“耳机族”都答不上来,也想不明白。市场的“迷魂术”搞得地球人掏了腰包还不知道,自己买回来的是什么东东。 其实,iPod就是mp3,或者说是mp3家族中的一员。对于IT业内人来说,这是明明白白的事,还用解释?但对于绝大多数“耳机族”来说,却很少有人知道iPod就是mp3的,于是,本文就有了亮相的机会。本来电子产品就是少数人做给大多数人用的,消费者只关心用途、性能、款式和价格,根本不会去关心它是怎样构成的。用最复杂的技术去构筑最简便的操作,一直是IT业务的生财之道:照相机因“傻瓜”而普及,计算机因“视窗”而老少咸宜。 然而,照相机和计算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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