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81、82年的事,一次去看望大姨妈,听说久患胃病的二表哥刚动过手术,胃切除了五分之四,还摘除了脾脏。我觉得有些奇怪,脱口而问:“做胃切除手术怎么要拿掉脾脏呢?”姨妈说:“不知道他们怎么搞的,已经问过医院的领导了,说是一切正常,手术还是一个主任做的呢。还要让我们自费好几百元的输血费,我还没有交。”姨妈显然很生气,但又无奈。
好像有问题,我回自己的医院里找了一个外科老医生请教:“胃手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会拿掉脾脏?”
老医生告诉我:“一般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胃溃疡的位置贴近脾脏,由于溃疡面的扩散,炎症和脾脏产生了粘连,手术很难剥离,那是必须一起要拿掉的,但很少见。另外一种就是因为医生的手势了,胃切除时需要将胃壁和脾脏剥离,有些医生偷懒,不肯用手术刀慢慢地切开剥离,而是直接用双手去撕,一不小心就把娇嫩的脾脏给撕裂了,就像杀鸡时剥离鸡胆,用刀剪没问题,用手撕就容易破。特别是那些艺高人胆大的医生,容易出这个问题。”老医生一板一眼地对我说。“手术台上,脾脏一旦破裂,情况就很恐怖,鲜血就会喷涌,血柱直射无形灯。医生必须立即用手压住出血点,然后马上摘除脾脏,否则就要出人性命了。”
我说:“是否做胃手术的摘脾脏就会被看成是医疗事故呢?”
“不一定。因为也存在着合理拿掉的可能,病人一般是无法知道详情的,外界也不能了解在手术室里发生的情况,院方也不会把真相告诉病人的,即使有错,最多自己教育一下了事。”老医生知道我在问表哥的事,诚恳地对我说:“你可以去试一试,最好能够找到当时手术室里的人,了解第一手情况。一般而言,医院不会承认这是医疗事故的。”
乘胜追击,我打听我们卫校分到这家医院的学生,还真有一个是手术室护士。立即去医院找了她,说明来意后,学生犹豫了。我说:“你尽管放心!我只想了解实情,争取一些合理的说法,不会让家属来医院闹的,更不会说是你透露的,任何有可能牵连到你的话,我都不会说的。刚毕业不久的学生还是相信老师的,于是她缓缓道出了她亲眼看见的一幕:
“那天正巧她在班上,手术进行到一半时,病人的腹腔突然喷射出一道血柱,无形灯和天花板上都是鲜血,她第一次见到这样的场景,吓呆了。只听主刀医生说:脾脏破裂了,马上用手堵住创口。同时让护士长紧急通知各科会诊,组织抢救。病人才二十多岁,真不知道,那是你的表哥,至今想起了还后怕。”
我谢了她说:“有紧急会诊就好办了,情况不止是手术室里的人知道。接着我不会再来找你,以免招人注意。”她说:“谢谢!”可惜了,就这样岁月匆匆,我再也没有见过那个曾经帮助过我的学生。
我没有把实情都告诉姨妈,那只会多事,不利于解决问题。医院肯定是坚决不承认的,而我又不能说出那个学生的名字来。我对姨妈说:“我去了解过了,表哥的脾脏被摘事,医院肯定有问题,但是我们抓不住把柄。我去和他们谈谈,让把输血费给免了,见机看看,还可以为表哥争取点什么?”
姨妈说:“好的。我们也不懂医院里的那些事,就托你去处理了。”于是我成了姨妈的全权代表,和医院交涉去了。
找到那个主任,听我说明来意后,他一脸的不介。滔滔地说他如何用心做手术,如何积极应对变故,及时组织抢救,他该是我表哥的救命恩人,好像我就是一个恩将仇报的小人似地。我微笑着对他说:“您说的这一切都不假,我们家属应该要谢谢您的积极抢救的!但是事情由起于您违反手术规则在先,您没有用手术刀去剥离胃壁和脾脏,而是直接用手去撕了,撕裂了脾脏。”
那主任着急了:“没有的事!我们都是严格按手术流程做的,有手术记录为证,你可以去要求查看的。”
我说:“您先别着急,咱们是同行,我是卢湾区中心医院的医生,这一些事情和规矩都懂。我不是来找碴的,是来讲道理的。”我没有介绍自己是卢湾卫校老师,以免他猜想到是我学生泄的密,日后给她穿小鞋。
主任说:“那是你多事了,家属根本没有意见,都马上要出院了,现在半路里杀出一个程咬金,节外生枝!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医疗事故,你可以请求去做医疗事故鉴定的。”
我说:“道理不能这样说的。病人这么年轻,脾脏就这样意外地被摘除了,一辈子成为半残人。事情绝对不小,又恰好与您有关,您能够安心吗?输了那么多的血是为了救他的生命,但是为什么要输这么多的血呢?而且还要让人家自费,您说得过去吗?当然我知道,您无论如何也得这么做,因为这不是医疗事故,而是您在救人一命,而且手术记录是事后写的,您肯定写得天衣无缝。但是事实呢?那天,来会诊的医生可不少。”我点了他一下。
“至于医疗事故,我到现在还没有说过医疗事故一词,是您自己在这样说。”主任听了一愣。我接着说:“我是病人的表弟,今天没有让其他家属一起来,就是准备来说道理的,我是同行。我认为我们可以绕开医疗事故这个词,想想医院可以为病人做点什么的?”
凡事得想明白,表哥的脾脏已经被摘除,也恢复不了了,而且医生也不是故意的,只是一种粗糙的意外。表哥当时在安徽的“小三线”工厂上班,医药费报销没有问题,医院早就知道了,我们应该也没有要想和医院为难的意思。这下主任也似乎听明白了什么,他让我把想法都说出来。
“我们无需再讨论责任归属,那对于病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只需要研究如何善后。”我说:“撇开医疗事故一说,医院也不该让病人自行承担输血费的,这没有道理,请您设法了结这费用。不管您用什么理由,反正不用我们付就行。”
主任说:“这可以办到。”
“第二,利用医院可能的途径,把我表哥调回上海来工作。这依然无关责任,算是医院做一件好事。”主任不同意了,说这个问题超出了他的可接受范围。我说:“您必须要办这件事,医院出面容易办,不管你们内部怎么说,我只看结果。如果这两件事做到,我不会再来找您,事情也到此为止了。我知道,医院在要承担责任时,是可以用公权力做这些事的。现在我不要你们承担责任,但希望能够做到和担责差不多的事情。”
主任说:“他明白我的意思,但需要向领导汇报,是否可以做成这样的好事。”我同意。
过了一段日子,主任告诉我,他们可以为我表哥出具类似丧失劳动力的证明文件,由此可以调回上海工作。姨妈家没有再去医院说过事,我也再没有去找过那个主任,表哥的脾脏被摘风波就此停息。姨妈一家,并不知道其间我所做的一切,只知道经我去交涉以后,医院的处事合理了些。但我很清楚,如果当时纠缠于医疗事故的认定,事情不会有这样的结果。对于一个已经不可能挽回的结果来说,换一个角度去想,大家一起做的好事,善后反而好些。公道的结果,有时候不是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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