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着5天的38°高温,接着还要在这条线上长征,还是聊聊电影吧。介绍朋友们看部好电影,孵空调的日子,看电影消夏最适意了。
从洛杉矶回来的飞机上,看了电影《否认》。片名并不抓眼,但一看就被吸引住了。
观感写了几天,总觉得不够理想,内容大多乱了。所以隔了好几天才发,有些联想干脆另外表述,先把电影大概介绍下。
一部精彩的法庭戏!历史学家大卫挑战常识:他否认希特勒曾大屠杀过犹太人,且说奥斯维辛的毒气室也不存在。
这种“否认”还大有市场,大卫极其牛逼,在遭到美国教授黛博拉写书反击后,他在英国法院以“诽谤罪”起诉黛博拉。
电影中法律的铺陈,让人大开眼界。同为普通法系的英国与美国,诽谤罪的举证主体恰好相反。在美国是原告举证;英国却要被告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诽谤。
大卫先声夺人,他明知黛博拉不愿意与他辩论,所以选择在英国起诉诽谤罪,为黛博拉挖了个坑:如果黛博拉不应诉或者不审慎应诉,大卫就胜诉了。
被告明显不利,而原告一旦胜诉,“否认”就有了法定意义——按照英美的“判例法”,一个法官的判例,对以后审案都有影响。
随后我们又知道了,英国的律师分两种,一种是事务律师,只干活,不出庭的;一种是我们熟悉的出庭诉讼律师。片中黛博拉是先找事务律师,再由他建议找诉讼律师的。
诉讼的策略设计是本片的一大看点,原告选择在英国起诉是策略设计,很阴的一招。被告律师诱导原告接受不要陪审团的建议,也是策略。你一拳来,我一脚去。
被告律师团研究表明,原告的忽悠能力出色,由普通人构成的陪审团很容易中他的招,所以他们选择让业务精英法官来断案。
电影拍得精彩!很多策略设计是反常识的。譬如黛博拉的律师不让他们的当事人说一句话,法庭上,法院外都不能说话,这让黛博拉十分不解,她可是反驳大卫的行家啊。
还有犹太幸存者作证问题,黛博拉就以为,幸存者的声音最有说服力了,我们观众也这样想。但被告律师团坚决拒绝,他们认为,幸存者的证词意义不大,抵抗力很差。
所以在电影中,当事人黛博拉与自己的律师屡屡发生冲突,原告大卫屡屡抢得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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