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友童话子先生给我留了一段话,认为我对《芳华》的议论,可能是因为好东西看多了,就有了“洁癖”,看不得乌里乌苏的东西了。
说明是开玩笑,我当然不会误解。而且他借“洁癖”的说法,也表明了自己对标的物的立场,但我还是想多啰嗦几句。
一来因为童先生的留贴认真,字数比他的博文要多,而我总是寥寥数字,这回认真扯一篇,也好还礼;二来借他的题发挥,尽管我闲聊闲扯,有些原则还是坚守的。
好像是心理学道道,一个人幼时的经历,会影响其一生的心态;而人的最初职业,则会影响其一生的价值观。
我在当医生之后的第二个职业是公务员。工作中的很大一块,就是清查文蛤,整党、核查和审查,一点都不马虎的。
当医生的经历,对我搞那些工作很有帮助,因为要诊断一个病人,逻辑关系严谨。而审查一个人,和看病的区别,就是参照的政策和条例不同了。
清查很严格,组织和领导耳提面命,一定要防止死灰复燃,坚决不能有疏漏。当然,那时没有以文蛤一套来反治,对审查上线的没有一棍子打死,清查严而不左。
有些审查对象,原本个人关系还不错,也是处理归处理,交往归交往的,甚至还会在个人事务中帮点忙。而原则杠杠,大家都清楚。
那份工作干了7年,生命中最好的7年有小一半时间在文蛤档案中翻来翻去,以后又不像现在的领导与时俱进。
所以辞职不干后,观念一直停留在那时,对文蛤一直深恶痛绝和敏感。所以,也许这不是“洁癖”,而是职业记忆中,还残余的一点敏感。
是不是过于纠结?我想应该不是。德国反纳粹多少年了,至今还是铁板一块,我们有人在德国国会大楼前行纳粹礼就被抓了,清查文蛤才多少年啊?
由此想到,政党的规定与国法大不一样,前者过了也就过了,当时审查多严肃啊!现在都感觉不入时了。
如果当时就立个“否定文蛤法”,今天还有人敢玩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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