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公”,长于“公”的我们这一代人,在人生过半之后,才慢慢认识和接受了“私”。
价值观由“公”向兼有“私”的转变,如大象转身,沉重而缓慢。
在20世纪的整个末叶,新世纪的初叶,大象一直在转变中,时不时地还要回走几步,像长征时的“四渡赤水”。
九十年代初,我在向亚洲开发银行申请60万美元的“技术援助款”时,还发生过谈“私”色变一幕。
当时我是受援项目的首席谈判代表,一次次进京,一场场马拉松谈判。
申请基本敲定后,我去北京央行总部,与亚行代表签订“谅解备忘录”。
当时在每一页上都签了字,但最后的签名不敢签。
因为“备忘录”中有一条:乙方(指我们)承诺,在接受该技术援助款后,还会积极推进“私有化”。
时在92,“私有化”一词还讳莫如深,我一个小官僚与外方这样承诺,肩膀承载不起,遂和央行、亚行官员直说,如不去掉这条,我无法签备忘录。
亚行官员说:这一条是核心,不可以去掉,亚行支付技术援助款,受援国必须有如是承诺。
然后他笑着对我说,在亚行的眼里,私有化是好东西,最有活力和效率,是最有希望的。
我也笑了笑,知道当时世界银行和亚行的对华援助,往往会附加这种条款,但我不愿担风险。钞票是单位用,风险我独自担,这字我肯定不签。
在单位里,因为我胆子大,锋芒露,一直在“突出部”,签了这样的文件,真不知道会有什么后果?
见我坚持不肯签,央行官员与亚行官员商量了下,就不强要我签了。
几个月后,项目正式生效,央行告诉我,最后是我锅驻菲律宾大使签的字,亚行总部在马尼拉。原本他就需要加签的,具体执行的我签过页,他大笔一挥就生效了。
这件事我印象深,九十年代初,我们还在“公有”的圈子里转,视“私有”如洪水猛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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